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方案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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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按县委领导要求,根据《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达扫黑办〔2018〕29号)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排查梳理,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矿产企业行业乱象治理不够重视,采取措施不力,有没有将治乱作为专项斗争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日常监管不到位,部门联动不紧密,未能形成治理合力,一些乱象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开展清理整治矿产企业乱象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治理行业乱象,及时收集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领域乱象突出问题及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二)对征地拆迁行业乱象治理不够重视,采取措施不力,有没有将治乱作为专项斗争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日常监管不到位,部门联动不紧密,未能形成治理合力,一些乱象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开展清理整治征地拆迁乱象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治理行业乱象,及时收集征地拆迁乱象突出问题及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征地拆迁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征地事务所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责任清单 

由局扫黑除恶办结合《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达扫黑办〔2018〕29号),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任务清单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进行集中整顿

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开江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任务清单》(附后),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执法大队、征地事务所分别制定治理矿产企业、征地拆迁领域乱象专项行动方案。并按时限内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全面集中整顿。

(三)总结巩固成效

局扫黑除恶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三、落实责任 

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整改任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任务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整治乱象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期间,局监察室要强化督查,及时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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