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开江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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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负责“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监督协调、推进落实、情况通报。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行使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办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流程优化、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图审、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对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

(八)负责协调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对大厅内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培训和考核。

(九)负责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县有关部门独立办事服务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受理全县行政效能投诉、举报,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跟踪督办。

(十一)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态、审批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职责:

(1)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上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2)行使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以及公示、听证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立和完善审批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审批及管理信息共享,及时将审批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需报省、市部门审批的,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助。

(5)对划转事项在审批环节涉及收费的,按照规定统一由县行政审批局开票收取。

(6)负责县级各行政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2.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

(1)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停止审批已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由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2)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本行业事业发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强化行业监管。

(3)负责提供与审批工作相应的专业和技术支持,及时将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更新情况通报、转送至县行政审批局。

(4)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协助、配合县行政审批局联系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审批过程中有关审查工作方面的事宜。

(6)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履职到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会务、文秘、人事、财务、安全、机要、信息、档案、综合治理、脱贫攻坚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综合事项审批股)。承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进行统筹、审核和监督。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除投资建设、市场服务、社会事务、交通农业等领域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三集中三到位”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进驻或退出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管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安全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建设和市场服务审批股。负责项目投资、市政建设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投资建设类行政审批责事项现场路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论证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商事登记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商事登记类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论证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交通农业审批股。负责教育科技、人力资源、文化体育旅游、民政事务、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论证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范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农业类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论证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范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橄榄路36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181109

六、负责人姓名:崔永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待新的“三定”方案确定后予以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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