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某亮。
被申请人: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四川省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将投诉受理决定告知申请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主办: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电话:0818-82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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