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开府复终字〔2024〕34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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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开江县洪昇建材经营部

被申请人: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开江县橄榄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的开市监处罚〔2024〕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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