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投促服务中心
来源:县投促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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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内对外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强化投资促进管理工作,避免无序竞争;按照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投资促进政策、办法和措施,经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承办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收集、筛选、整理、编制、策划、包装、储备、推介、洽谈、跟踪服务等工作,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产业的招商规划和有关配套政策。积极为境内外投资商提供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方面的投资政策、投资导向、申报程序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投资促进的内外网络和渠道工作。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搞好统计,分析上报,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信息网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负责省、市、县际间横向经济联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跨区域投资促进代表团的组团、联络、洽谈工作;做好外地投资促进代表团来开的洽谈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县有关部门参加外地来开的投资促进的有关活动。参与我县重点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投资促进的有关问题;参与对县、市、省及国外、港、澳、台合作的重点项目跟踪、督促、协调和服务。  

(五)负责同毗邻市、县、区的缔结活动的有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实施与友好市、县、区签约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编制、分解下达、督促检查和考核。 

(七)负责草拟我县对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规定、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八)负责重大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来我县落户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对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建设、投产和生产经营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投资环境改善的落实情况及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对接、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根据开江县环境承载力和资源禀赋特性,制定招商引资规划。 

(十二)招商引资坚持环境保护优先,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 

(十三)对本行业所属单位(企业)履行主管部门环保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开江县东升街31号

三、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818-8266635

五、负责人姓名:张华(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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