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长岭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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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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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辖区内单位:

为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加快推进“健康长岭”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网底作用,提升村级疫情防控、调解矛盾纠纷水平。现长岭成立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李小立

成员:许小令、张天祥、王  政

山溪口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黄学斌

成员:姚裕勇、刘晓婷

土包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彭常亮

成员:陶梅、朱秘秘、刘  芳

天马头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刘恒学

成员:李昌顺、薛国燕

天星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任治玲

成员:杨生勇、谢廷廷、李成虎

白土坝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刘荣浪

成员:刘云海、李开慧

采石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薛国森

成员:薛国俊、邓可清、张明兵

槐花树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顾三均

成员:陈思余、唐廷平

中山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顾森彬

成员:刘  艳、严亿红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工作指导,办公室设在各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内。

(二)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

协调辖区内卫生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辖区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1、向辖区居民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等。

2、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信息。协助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及居民健康素养、慢性病、营养调查等,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依法保护居民健康权益。

3、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健康促进、全民健身、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动员辖区群众开展社区健康风采大赛、“灭老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四害”活动等。

4、对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收集辖区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的意见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组织群众及时制修订村居卫生公约。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岭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梁建成任组长,分管卫健工作的副镇长杨海燕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长岭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内、刘远宁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二)加强人员培训。长岭镇卫生健康办公室、长岭镇卫生院联合对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立协作机制。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社会治理专干、健康指导员、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

 

 

开江县长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开江县长岭镇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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