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重点区域领域排查。一是对火锅店、渔庄、城区活鱼销售经营户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捕捞、加工、销售野生河鱼、湖鱼和经营使用来历不明的水产品及发布“野生”“河鱼”“湖鱼”等信息广告的行为。要求其不得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对采购的鱼、虾等鲜活水产品建立进货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二是对渔具销售单位开展检查,要求其不得出售“爆炸钩”、“绝户网”等禁用渔具。
二、加强“长江禁捕”宣传。一是在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宣传单,要求相关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八个严禁”要求,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讲休渔期有关政策法规,告诫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渔期内售卖违禁水产品。
此次检查共计检查农贸市场1个,水产品销售及餐饮单位5家,渔具经营单位5家。暂未发现虚假宣传、销售野生鱼和销售违规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政策宣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长江禁捕”市场监管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