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打好住房保障组合拳 点亮人民群众“安居梦”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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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保障始终承载着人民群众更多的关注与希冀。为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百姓居住水平,开江县以“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一揽子政策为指引,全力推进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速城中村改造步伐,按需发展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供给机制,努力夯实住房保障供给端。

一、 开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现状

(一)守住兜牢民生底线,积极发展保障性住房。开江县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继出台《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健全保障性住房运营机制。截止目前,我县累计发放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764.83万元;筹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3263套(间),在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1768套(间),项目总投资达8.9亿元。已筹集的保住房全部分配入住,惠及民生1.3 万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难题,切实保障 “住有所居”。

(二)优化提升城市面貌,有序开展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开江县采取实物与货币化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政府积极搭建平台,让拆迁居民能够自主选择心仪的商品房,充分尊重和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截至目前,我县已投入财政资金11.2亿元,实际安置居民8990户,同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让2.1万居民告别简陋的棚户,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实现“出棚进楼”梦想。棚户区改造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有力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升级,基本实现“住有宜居”。

(三)聚焦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开江县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放在首位。截至目前,已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对 204 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其中 81 个小区已改造完成,123 个小区正在紧张施工中,涉及居民 28982 户,房屋 738 栋,总面积约 277.27 万平方米。在改造过程中,打造了 7 处城市口袋公园,铺设雨污管网 3.93 万米,黑化道路 6.3 万平方米,更新外墙 25.6 万平方米。同时,通过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小区治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达成“住有安居”。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亟待完善。

一是监管困境。部分家庭为了继续占有保障性住房,可能采取隐瞒收入、转移资产等手段,监管部门获取准确信息的渠道有限,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并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腾退住房,使得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无法实现合理的流转和再分配。

二是执法难题。涉及保障性住房退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对于违规家庭,只能采取调整租金标准这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来促使其退出。这种方式力度不足,违规成本较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导致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受阻。

一是购买意愿低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购买意愿不强的问题。由于购买此类住房后不能上市交易,这使得许多有住房需求的百姓望而却步,即便有需求也不愿意花钱购买,严重影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

二是存量房收购困难:在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时也面临重重困难。正常销售或地理位置优越的楼盘开发商,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不愿意以低价将房源出售给政府。而能够低价收购的存量房,往往又存在地理位置偏远、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不符合购买者的实际需求。

(三)地方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在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地方财政承担着巨大的资金压力。无论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还是老旧小区改造,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这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构成了严峻挑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资金问题,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将受到严重影响。

三、相关建议

一、强化多维度监管机制。一方面建立跨部门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民政、人社、税务等部门,整合家庭收入、资产等信息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保障性住房住户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发现可能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迅速启动核查程序。另一方面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的违规行为清单和处罚标准,除经济处罚外,可考虑将违规记录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影响其在信贷、就业等其他社会领域的权益,有效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秩序。

二、构建多层级保障房体系。一是探索合理的产权流转机制。在满足特定居住年限等条件下,允许住户以适当方式将房屋部分产权上市交易。政府从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再建设和维护。二是优化收购存量商品房策略。与开发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参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开发商,给予土地出让金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加强对收购存量房的质量把控和改造升级,使其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和居民的居住需求。三是创新城中村改造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发行房票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激发拆迁居民的购房需求,进一步消化存量商品房,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为住房保障工作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三、拓展多元化融资路径。除传统的财政投入和专项债券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为社会资本设计合理回报机制,如在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设施,将其经营收益归社会资本方所有。同时,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模式,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将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贷款或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减轻地方财政负担,确保住房保障工程能够顺利开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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