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23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达人社发〔2024〕108号)等文件规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经县就业局推荐,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生双方达成协议,胡晨晨等128人在开江县职工服务中心等60家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负责按月给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见习补贴标准),现拟对开江县职工服务中心等60家就业见习基地按每人每月19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共计补贴金额252160元。为加强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将10月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县就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818-8220928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