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开江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来源: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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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0

第四部分附件………………………………………………………………………12

第五部分附表………………………………………………………………………3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规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培育、申报、评定、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并实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

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料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实施植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相关政策。负责植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植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拔,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发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归口管理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

一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承担。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计划投资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党建办、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与科技宣传股、农村改革与乡村建设股、农村合作经济服务指导股、农产品加工与市场信息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股、畜牧和渔业管理股等14个机关股室,下设开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开江县植检站、开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开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开江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开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江县分校、开江县茶叶果树站、开江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开江县水产站、开江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开江县饲料饲草监测管理站、开江县杨柳农场管理办公室、开江县石桥农场管理办公室等15个事业站所和石桥、杨柳两个农场。属一级预算单位。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7人,事业人员101人,全年在职人数16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2,201.90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038.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220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99.48万元,占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2.42万元,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220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29万元,占7%;项目支出39345.61万元,占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01.9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38.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9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55.36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9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1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157.08万元 ,0.4%城乡社区支出3375万元,占9%。农林水支出33396.48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207.11,占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499.4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36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15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339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07.11,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4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2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7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2.4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开江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2万元,比2022增加5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指标结转到2023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3.4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81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检查。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大豆生产奖励资金、2023年对全县补助、2023年农业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2023年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理保护补贴、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对2023年伤葬、抚恤金项目、2023年向上争取项目工作经费、2023年农业建设项目、2023年全县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所有经费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按权限审批”的模式,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均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保证公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逐项认真分析,准确计算,自评合计得分。本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表作出的自评结果为94分。

2023年(伤葬、抚恤金)自评得分97分95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绩效(伤葬、抚恤金)自评得分97分。该项目的实施,保障其家庭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得到了政策的优抚,避免出现生活困难等现象,提升了群众幸福感。

2023年向上争取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向上争取项目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6分。该项目的实施,通过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特色农业产业的实地走访,提高了项目的申报精度和数量,保证了项目的申报质量。

2023年农业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农业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6分。该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2023年全县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本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绩效(全县补助3300万)自评得分96分。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对新型农业生产补贴、对家庭农场的补助、对专业合作社的补助以及对个人补助支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得到改善。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卫生健康(类):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类):指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docx

附件2: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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