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全面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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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压实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开江县财政局对2023年188个预算部门及4007个预算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自评。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内部分工。县级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集体决策,构建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财务机构牵头推动、业务机构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理顺部门内部绩效自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业务机构和财务机构责任分工,原则上部门自评应由负责管理和使用该项资金或承担相关工作的业务机构具体实施,财务机构负责牵头组织。

(二)突出评价重点,提升自评质量。县级部门切实推动本部门、本系统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并实现应评尽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报告范本,科学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重点关注规划决策、制度办法、分配方法、目标实现、效益效率等方面内容,优化评价工作组织方式,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确保客观反映资金使用实际绩效。

(三)加强结果应用,严格考核考评。县级部门将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制度、改进项目管理、精准受益对象、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将应用于财政局对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级部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切实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从“任务型自评”到“实效型自评”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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