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7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维度、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一是学习提能力。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基层宣讲等将学习覆盖到每一个相关方面、每一个市场监管所和每一名基层干部,切实提高全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二是组织强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进企业集中宣传,通过解答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接地气的方式,发放给经营户及消费者,向经营户讲解政策新规及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争议的解决方法等知识,督促告诫经营户学法守法,自觉诚信经营,主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减少消费纠纷争议的发生。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解答群众消费疑点难点十余条,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理论结实践。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发挥监管、维权、执法职能作用,强化消费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推进放心消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12315效能提升行动,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