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骆某全、骆某跃。
被申请人: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1日作出的《关于对骆某全等申请行政信息公开事项的答复》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主办: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电话:0818-82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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