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利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诈骗的重要提示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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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期接到群众反映及公安部门调查反馈,一些社会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谎称在相关单位有熟人等,以帮忙申请公租房为由骗取钱财,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防止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我办再次提示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住房保障是一项国家惠民政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公租房保障过程中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任何自称缴费用就可能帮忙申请公租房的情况,该行为均为诈骗行为,请勿相信。

二、我县住房保障主要采取以实物配租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019年4月,我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分配完毕,截至目前,我县暂无新的公租房房源,对申请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方式进行的保障;网上和社会有传言说三里桥民心小区8、9号楼旁新建的两幢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这信息不实,我县从2019年至今都没有再新建公租房,大家所看到的8、9号楼旁新建的两幢房屋属于四川兴居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城普学苑”,2023年8月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商品房,不是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广大住房困难群众,若需申请住房保障,可以到户籍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及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咨询,切勿听信他人可通过特殊渠道或手段获取公租房的谣言。

四、公租房是配租型保障房,目前未出台可购买的政策。

广大市民如对住房保障申请政策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818-2801150)详询,若发现有承诺收钱办理公租房等类似的诈骗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开江县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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