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妇幼便函〔2024〕15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相关医疗机构,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225号)和《四川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2023年我委继续组织开展了爱婴医院创建评估工作。在机构申报、县级初评、市级复评的基础上,我委对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对新申报创建爱婴医院的4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省级复核,并经委网站公示无异议,现授予都江堰首嘉医院等4家医疗保健机构爱婴医院称号(见附件)。
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发挥母乳喂养宣传推广主阵地作用,对照爱婴医院标准加强自律,促进母乳喂养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暗访抽查、定期复核等工作方式,加强爱婴医院日常监管,持续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扩大爱婴医院影响力。
附件:2023年四川省新增爱婴医院名单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2023年四川省新增爱婴医院名单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机构名称
1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都江堰首嘉医院
2 广元市 剑阁县 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
3 南充市 嘉陵区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医院
4 南充市 阆中市 阆中慈念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