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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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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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及精神,紧密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便民医保、数字医保、法治医保、协同医保、阳光医保”五个医保建设,提升了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30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工作信息16条、部门公告4条、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行政执法案例1条;通过“开江医保”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及解读、办事指南、基金监管违规案例通报等信息共计37条。二是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2023年3月1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政务开放日”活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媒体记者、市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及座谈交流,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等方式进行医保政策宣讲和听取参会代表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社会各界人士对医保工作有了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促进了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共受理咨询投诉0件、书记信箱1件、县长信箱0件。所有投诉咨询反映都得到了及时受理、妥善解答,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项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得出发展理念,以“五心工作法”为抓手,着力打造“便民”、“数字”、“法治”“协同“阳光”为一体的新时代医保,努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一层抓一层,做到网站管理不缺位,信息安全有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了政策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依法依规对政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任务职责,专人负责督办。强化审查机制,定时巡查纠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积极主动进行了公开,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政务公开实效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挖掘医保业务信息,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汇总,增加主动公开信息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数字化、图表解读、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方式予以展现,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群众准确及时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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