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务开发和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高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一)立足补短育强,在增量增产中构建农业新体系
聚力攻坚粮食稳增。坚持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谋划打造全县首个万亩以上优质粮油产业基地,全力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落实好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耕地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深挖潜力、抢抓农时,确保全年粮食播面稳定在6.5万亩以上。持续做好耕地保护。高位推动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采取“长牙齿”硬措施,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摸清全镇耕地撂荒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复耕复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不少、面积不减、产量不降。全力做优特色产业。积极发展3000亩高粱种植产业,努力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蛋糕”,实现村民增收。全面促进农旅深度融合,巩固提升莲花世界、黄金花海、花谷等农旅景点,全力建设“十分钟”农旅经济圈。
(二)全面乡村振兴,在固强补弱中绘就乡村新画卷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宝塔社区共享食光、青堆子社区服务公司、胜利村辣椒种植等17个“一村一项目”提档升级,持续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积极推动“麻鸭综合养殖区”项目落地落实,不断提高麻鸭养殖项目综合效益。支持各村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力争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涨幅超过15%。
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积极探索现代基层治理新模式,全力打造“有事请找我”村民自治平台,广泛纳入退休教师、老党员、乡贤能人、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村社矛盾调解分化机制。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倡导文明新风。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文化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提升民生温度,在普惠安民中展现生活新图景。
扛起改善民生责任。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细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大力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切实完成今年2732条群众诉求。打通富康花园至大南街道路,加快推进葫高路、永南路、普长路等项目建设,争取拓宽更多产业路、便民路,逐步形成“外联内畅”的交通大环线。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强化阵地建设管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运行为核心,建立调解室,吸纳党员代表、“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多措并举做好全民反诈宣传工作,提高辖区群众反诈防诈能力。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大对交通、建筑、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开展农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楼栋、超市、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三小场所”等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更新和完善道路交通标识,对人流、车流集中路段落实专人专管。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山火易发区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巡查排查,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坚决守好安全责任田。
(四)打造过硬队伍,在争先创优中彰显政府新作为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时代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优化作风提效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统筹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全面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创。强化“争先”意识,锚定“创优”目标,全力争创国家级产业强镇、省级大豆扩种示范镇、全省美丽示范乡镇等荣誉。
清正廉洁守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恪守纪律底线,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近期省委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普安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公开表1
单位收支总表 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245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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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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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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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卫生健康支出 | 7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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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城乡社区支出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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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农林水支出 | 11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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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住房保障支出 | 8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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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459.3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747.36 |
上年结转结余 | 398.05 | 结转下年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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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2857.36 | 支出总计 | 285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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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开表2
单位收入总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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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
703001 |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 2747.36 | 2459.3 | 2459.3 | 288.05 | 288.05 |
|
合 计 | 2747.36 | 2459.3 | 2459.3 | 288.05 | 2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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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开表3
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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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5.00 |
| 5.00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472.01 | 462.01 | 10.00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0.00 |
| 200.00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10.00 |
| 10.00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385.97 | 376.82 | 9.15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5.00 |
| 55.00 |
201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0 |
| 5.00 |
2011105 | 派驻派出机构 | 5.00 |
| 5.00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76 |
| 15.76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44 |
| 4.44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7.35 | 117.35 |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28.14 |
| 28.14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108.28 |
| 108.28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07 | 11.0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1.81 | 51.8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87 | 21.87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42.00 |
| 42.00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92 |
| 1.92 |
2130119 | 防灾救灾 | 5.00 |
| 5.00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30.00 |
| 30.00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80.11 |
| 80.11 |
2130701 |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 20.00 |
| 20.00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983.62 | 558.47 | 425.15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01 | 88.01 |
|
| 合 计 | 2747.36 | 1687.42 | 1059.94 |
单位公开表4 支出预算总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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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
合 计 | 2747.36 | 1610.81 | 76.61 | 1059.94 |
703001-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 2747.36 | 1610.81 | 76.61 | 1059.94 |
单位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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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23.48 | 1023.4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49.28 | 349.2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5.56 | 125.56 |
|
30103 | 奖金 | 152.13 | 152.13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6.40 | 106.4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7.35 | 117.35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1.81 | 51.81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1.87 | 21.87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07 | 11.07 |
|
3011201 | 工伤保险 | 3.54 | 3.54 |
|
3011202 | 失业保险 | 2.29 | 2.29 |
|
3011203 | 残保金 | 5.24 | 5.24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8.01 | 88.01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6.61 |
| 76.61 |
30201 | 办公费 | 20.00 |
| 20.00 |
30202 | 印刷费 | 3.00 |
| 3.00 |
30203 | 咨询费 | 2.49 |
| 2.49 |
30205 | 水费 | 3.00 |
| 3.00 |
30206 | 电费 | 9.00 |
| 9.00 |
30207 | 邮电费 | 1.50 |
| 1.50 |
30211 | 差旅费 | 10.00 |
| 10.00 |
30215 | 会议费 | 1.50 |
| 1.50 |
30216 | 培训费 | 0.12 |
| 0.12 |
30226 | 劳务费 | 5.50 |
| 5.5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00 |
| 9.00 |
30229 | 福利费 | 0.50 |
| 0.5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00 |
| 1.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0 |
| 1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87.32 | 587.32 |
|
30305 | 生活补助 | 587.24 | 587.24 |
|
30309 | 奖励金 | 0.08 | 0.08 |
|
| 合 计 | 1687.42 | 1610.81 | 76.61 |
单位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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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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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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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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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开表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单位: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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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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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收入预算285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30万元,占86.07%;上年结转398.05万元,占13.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85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30万元,占86.07%;上年结转398.05万元,占13.9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57.3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3万元,上年结转398.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7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12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01万元;结转下年1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7.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73万元,占4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4万元,占0.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84万元,占9.64%;卫生健康支出73.68万元,占2.68%;城乡社区支出42.00万元,占1.53%;农林水支出1120.65万元,占40.79%;住房保障支出88.01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23年预算数为1153.73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44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文化旅游发展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3 年预算数为264.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失业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及残保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2023年预算数为73.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1120.6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防灾救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8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7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普安镇政府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2年预算约有减少。原因是列入预算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预算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普安镇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614.53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9.76% (其中,房屋 610.76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9.27%) ; 通用设备 94.85 万元,占 12.31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专用设备 0.2万元,占 0.03%(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0.94万元,占 7.91 % 。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普安镇政府共11个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