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开江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开江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
整村(社区)推进示范村(社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根据《达州市乡村振兴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达市乡振函〔2023〕4号)要求,结合开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在全县29个村(社区)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社区)推进示范村(社区)建设,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7538户(详见附件1),示范村(社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7%以上,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主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争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环宝石湖区域、新宁河流域等,结合乡镇(街道)申报,选择29个村(社区)整村推进实施。29个村(社区)区域内无户用卫生厕所、户用厕所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常年在家的农户纳入实施范围。3年及以上无人居住或3年内有搬迁计划的不纳入实施范围。新建农房推广使用开江县农村田居建房图集,自行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7%后,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可由乡镇(街道)调整到邻近的村(社区)实施。
三、建设标准及内容
按照“一宅一厕”、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实施户厕新(改)建,主要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户厕。
(一)建设标准
三格式化粪池户厕建设标准参见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和《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2020)。
(二)建设内容
1.室内改造。厕屋原则上建在室内,面积2平方米及以上,有墙、有门、有顶、有灯、有陶瓷便器,给排水畅通,有排污管道,粪污接入处理设施。坚持“一宅一厕”原则,已有厕屋的农户不再新建,只对现有户厕进行改建和粪污无害化处理。
2.室外治污。粪污处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粪坑及废旧沼气池,以成品三格式化粪池为主,砖砌三格式化粪池、改造废旧沼气池为辅,化粪池容积1.5立方米/户以上。处理后的排放水还田利用或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入河流水系。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后原有粪坑通过进行填埋或掩盖等方式,达到无臭、无蝇的人居环境卫生标准。
(1)安装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基坑位于厕屋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开挖标准的三格式化粪池基坑;三格式化粪池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清掏、清运及检修口略高于地面,周边回填土方夯实,地面硬化找平且中间略拱,排气管道不低于1.5米。
(2)建设砖砌三格式化粪池。位置位于厕屋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单户容量不小于3立方米(长 c 宽 c 高:3 c 1 c 1),容积比例严格按照2:1:3的标准,砖砌墙体厚度不低于120毫米。墙内面抹砂浆,池顶浇筑现浇或盖预制板,预留清掏、清运及检修口且略高于地面。排气管不低于1.5米且必须安装防雨帽。
(3)改造废旧沼气池。对能够改造利用的废旧沼气池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清掏,修复渗漏、露天等问题,按照三格式化粪池标准改造后,安装排污管道将厕所粪污接入沼气池处理。
四、实施步骤和程序
(一)前期准备(2023年3月底前)
1.摸底公示。各示范村(社区)开展逐户调查,特别是要全面摸清脱贫户、监测对象改厕情况,做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对符合建设要求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对无建设意愿及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农户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申报审批。符合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条件的农户,填写并向所在村(社区)提交《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2),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初核,收集农户基本情况、户厕现状照片等资料,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街道)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批意见。以村(社区)为单位统计填写《2023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统计表》和《2023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台账》(详见附件3、4),在本村(社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统计表和台账交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3.编制方案。3月底前,各示范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一村(社区)一策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检查验收、管护机制等内容。示范村(社区)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奖补标准、奖补方式、举报电话等在本村(社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方案交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整体推进(2023年4月—10月)
村(社区)通过村(居)民自治程序,组织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工匠,采取农户委托统一实施或群众自建等方式,按照室内改造和室外治污标准和内容进行建设。
(三)检查验收(2023年11月底前)
各村(社区)完成改厕任务后先行组织自查,提请乡镇(街道)验收。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全覆盖验收并填写《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表》(详见附件5),留存建设成果图片,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乡镇(街道)根据验收结果填写《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6),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乡村振兴局申请复核验收;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方认定验收合格,给予财政补助。抽查合格率低于100%的,认定为不合格,由乡镇(街道)进行排查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抽查验收,第二次抽查验收的,抽查比例必须达到30%。
五、奖补标准和方式
采取财政补贴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财政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室外治污,无厕屋需新建厕屋的原则上由农户筹资筹劳自建,农户委托施工方新建厕屋的筹资金额由农户与施工方自行协商。
(一)奖补标准
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经乡镇(街道)和县两级验收合格后,采用成品三格式化粪池或砖砌三格式化粪池的,按照室内改造1500元/户、室外治污2000元/户进行补助(统一采购成品三格式化粪池的扣除采购资金900元/户,按1100元/户进行补助)。利用沼气池改造建设的,按照室内改造1500元/户、室外治污1500元/户进行补助(详见附件7),按20元/户对乡镇(街道)进行工作经费补助。
(二)资金拨付
为确保按时按质高效完成全县“厕所革命”任务,乡镇(街道)启动改厕工作后,按照改厕任务的30%预拨启动资金。乡镇(街道)完成建设任务经县级复核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优先申请使用上级财政改厕补贴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街道)。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乡村振兴局向县政府请示,由县财政通过融资等方式及时支付。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待该乡镇(街道)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验收合格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向县政府请示报批后,直接拨付到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收到补贴资金后要及时拨付到农户。其中,农户委托统一建设的,可在施工前由农户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财政补助金额及施工内容、农户筹资筹劳内容、金额和付款方式等),付款方式可采取财政补助部分由农户与乡镇(街道)签订付款委托书,由乡镇(街道)及时兑付到施工方,农户筹资部分可由农户直接支付给施工方。群众自建的,由乡镇(街道)将补贴款直接兑付到农户。
(三)不予奖补或暂缓奖补的情况
(1)只进行室内改造,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或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未达到治污要求的(有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治污要求的除外),不予奖补。
(2)奖补实行一宅一厕,已有厕屋的不再新建厕屋,已有粪污处理设施,能达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不再新建粪污处理设施,若再另行新建的,不予奖补。
(3)完成了新改建任务但原有粪坑未通过掩盖或填埋等方式处理的,暂缓拨付补贴资金,待原有粪坑处理达到达到无臭、无蝇的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后拨付。
六、资金筹措
经估算,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需补助资金2638.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5.076万元,共计2653.3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93万元,开江县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560万元,下差资金1000.376万元通过融资等方式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厕所革命”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示范村建设有序开展。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困难,督促乡镇(街道)监督建设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要跟踪监测成品三格式化粪池产品质量。开江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农村厕所改造配套实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财政局要按照“中省补助、县为主体”的要求,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的投入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县乡村振兴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和成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初步验收,并形成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文辉川 电话:5289665 18481859099 邮箱:499702265@qq.com)。
(二)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的农村厕所革命,已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程序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乡镇(街道)是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亲自抓。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建设时间节点,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做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要指导农户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加强厕所日常管护、粪污清掏和处理后还田利用。
(三)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微)信、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厕所革命”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厕所管护、清掏、使用方法,让农户愿用、会用。
(四)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基础数据统计台帐,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改厕档案,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应包括实施方案、会议纪要、申报审批表、公示情况、乡镇(街道)验收表、实施过程(前、中、后)图片资料等。
(五)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防止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严把验收关口,严防建成“半拉子”工程、建而无法用、建后成摆设等情况发生。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违反其它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问责。
附件:1.开江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docx
3.2023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