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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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区):

根据《四川省农村致富带头人扶持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川农函〔2021〕528号)和《达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村致富带头人计划实施方案》通知精神,我县即将启动全省第二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名额

省农业农村厅核定达州市第二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共计20名,参照达州市分配名额,我县此次共3个名额。为确保优中选优,市局要求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多报一名由市局认定,已被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不再重复申报。

二、认定范围

1.农业技术推广带头人。在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农作物栽培和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尾水处理,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技术和农  村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掌握先进实用技能,通过实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为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仅限于乡村人才,不含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下同)

2.开拓农产品市场带头人。通过组建协会、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有效开拓农作物种子和农产品市场,带动农户解决农作物种子和农产品卖难问题,为农户通过农产品展销环节增收作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

3.产业融合发展带头人。依托产业(种业)基地,实施粮经饲统筹、农牧渔林结合,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在推动农业(种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带头人。

4.增收致富带头人。通过发展生产、扩大制繁种规模、农产品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务工、经商等方式“先富起来”,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广开致富门路的带头人。

三、认定范围

1.个人申请。由致富带头人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写明致富带头主要事迹。

2.乡镇核实。乡镇人民政府逐一核实致富带头人申报事由是否符合实际,明确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县乡村振兴局。

3.县级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各乡镇上报的致富带头人名单,在核定的名额内优中选优提出建议名单,并联合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4.市级认定。市乡村振兴局和农业农村局认定后,按照核定的名额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评选要求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2.注重推荐党员致富带头人,不得推荐有村霸恶势力嫌疑、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宅基地管理规定、群众对其意见较大以及其他不宜纳入认定范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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