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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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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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两个定位”战略部署和“125586”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六大竞赛年”活动要求,深入推进“123312”工作部署,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为己任,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顺应发展要求、着力谋划全局、努力干事创业,全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发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全省“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获全市“春雷行动2020”第一名,十余项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表彰。

(一)行政执法工作

紧扣“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主题,严管队伍,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7件,结案266件,涉案金额高达352.66万元,处罚没款500.5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件,移交卫健局1件,其中查处1-5万元案件40件,5-10万元案件22件,10-50万元案件7件,100-300万元案件1件,被省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件,“春雷行动”考评排名全市第一,被省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集体,3个股所被市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集体,2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个人。

(二)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局干部职工连续奋战50余天,10支“党员先锋队”冲锋在前,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共出动执法人员6445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389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782家(次),农贸市场商户2223家(次),劝退取消农村宴席1541起,关停餐饮服务单位969家,食品经营店708家,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场所661家(次),野生动物经营户643家(次),检查医疗药品用品器械经营单位2315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7件,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配合县疾控中心检测冷链食品及包装和环境样本181件次,从业人员64人次,合计245个样本。按照“六保六稳”的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扫黑除恶工作

始终以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为工作目标,先后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统一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条幅7条,宣传折页1000册,宣传海报1000份,接待各类咨询1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立案查处各类市场乱象违法案件113件,处罚没款55万余元。

(四)食品、药械化、餐饮监管工作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主体意识,落实监管部门规章职责和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案24件,货值金额3.31万元,罚没金额43.02万元;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率达到100%,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100%。严格强化学校、超市、餐饮、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育婴店、网络订餐平台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管控,有效打击“针对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行为”。

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19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门市164家次,立案80件(其中药品案件45件,化妆品案件23件,医疗器械案件12件),已全部结案,共计罚没款109.99万元,移交公安3件,移送卫健1件。开展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20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28家次、检查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2家次、一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者2家次、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108家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59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5件,化妆品不良反应48件,药物滥用20件。

(五)行政审批工作

全面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为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释放制度红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546户,同比增加0.15%,变更登记1067户,同比增加0.27%,注销登记285户,同比增加0.19%;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核发661户,同比增加1.06%。大力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和企业注销便利化,发放营业执照1069户,企业登记注册率达95%,全面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注销企业285户,简易注销企业123户。积极引导办理“个转企”17户,股权质押登记6起,动产抵押登记20件,协助对32名股东的股权进行冻结、续冻、注销并对外公示。

(六)知识产权广告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广告执法工作,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0件,违法广告案件8件,处罚没款26.49万元。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科技活动周”等活动,走访服务商标企业16家、地标企业3家、专利企业8家,解决诉求问题50余件,指导知识产权服务3家,品牌建设4家,推荐参加第127届广交会1家,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授权208件(其中发明1件,实用新型85件,外观设计122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1项,推荐参评《2020年四川省自主创新企业品牌价值50强评价活动》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申报专利实施转化项目3项,立项2项(省级1项、市级1项),争取资助资金48万元。培育“开江豆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协助办理“开江银杏”品牌发展1件。

(七)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进一步强化使用单位培训力度,大力开展电梯、锅炉、气瓶、压力管道、建筑工地、游乐场所、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电梯370台、起重机械28台、场内机动车辆3辆、锅炉42台、压力容器153台、压力管道150千米、气瓶充装站3家;发现安全隐患97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8份;现已完成95处安全隐患整改,对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立案并进行了处罚,对1家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进行了约谈。

(八)民营经济工作

认真落实市35条、县22条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建立完善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及商(协会)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深入民营企业走访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现场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组织普法队伍深入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安排全县律师为40余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法问题,全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九)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监管工作

积极推进国家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示范试点农工作(特色小镇建设),印发了《开江县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搭建了标准体系,已完成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收集整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73项,新制定项目控标准65项,申报完成《党支部建设规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2项为达州市地方标准方案编制工作,结合竹溪村实际,制作了静态效果图及全景效果图,制定了《开江县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等8个制度,成立了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专家库,顺利通过了省级莲花农业标准化示范乡的验收。积极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对6家企业实施了现场督查,对获证产品实施专项抽检4批次,检测样品5个,检测合格率99 %。新增认证企业2个,基地面积47.3公顷,产量106.500吨。

(十)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工作

以“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为目标,对13家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20家零售药店和85家连锁药店等行业的巡查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300余份,张贴《关于疫情防控期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800余份, 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商场超市、医药连锁店主动面向社会作出承诺,签订并张贴《保供稳价承诺书》100余份,实施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次,现场责令整改28次。认真做好粮油的保价稳供工作,检查粮油应急供应网点23家,日供应大米能力930吨、食用油240吨、面粉65吨,仓容11万吨,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5家经营主体、2辆农村客运班线车未按规定对价目表进行公示、3辆出租车未实行打表收费和未对收费价目表进行公示的价格违法行为,现场下发了“价格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对虚标原价、不明码标价等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19家经营主体(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十一)消费维权工作

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39件、咨询213件。其中,本级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4件、咨询213件,已全部办结;全国12315平台95件,办结95件。推进新的维权方式,积极发展ODR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对县域内美团、饿了么、勤丰闪购、E棒棒等网络经营平台经营活动及消费维权进行行政指导13家次,通过备案信息加强网络巡查,本年度新备案17家次,开展网络巡查219次。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下设有淙城东区、西区、新宁、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甘棠、广福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1个派出机构;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民营经济综合协调股、党建办、计财股、人事股和综合市场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江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全局编制数197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23人,事业编制102人(包括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名),2020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52人,其中公务员65人,行政工勤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事业人员44人,退休人员112人,遗属13人,执勤执法车辆11辆(含食品快检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本年度新增7人,调离1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977.6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69万元,下降0.4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离和职工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1,97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7.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7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47.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1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1.25万元),占88.49%;项目支出227.72万元,占11.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7.6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69万元,下降0.4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离和职工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9万元,下降0.4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离和职工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1.80万元,占78.4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09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107.44万元,占5.43%;住房保障支出121.33万元,占6.15%。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155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补贴、乡镇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197.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0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12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基本上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32万元,完成预算9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72万元,占8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0万元,占10.70%。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2万元,完成预算9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18万元,减少2.46%。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0辆、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7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主体准入及信用监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0万元,完成预算6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县外相关部门的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1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12万元,比2019年减少25.59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人员调离。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用于伙食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1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场秩序执法、市场主体管理、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预算绩效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市场秩序执法、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市场秩序执法、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局按照“123312”工作部署,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为己任,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顺应发展要求、着力谋划全局,全面推动了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良好发展态势,顺利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春雷行动”考评排名全市第一,被省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集体。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7件,结案266件,涉案金额高达352.6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件,移交卫健局1件,被省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件,;组建了10支“党员先锋队”,检查商场、超市389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782家(次),农贸市场商户2223家(次),劝退取消农村宴席1541起,关停餐饮服务单位969家,食品经营店708家,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场所661家(次),野生动物经营户643家(次),检查医疗药品用品器械经营单位2315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7件,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546户,同比增加0.15%,变更登记1067户,同比增加0.27%,注销登记285户,同比增加0.19%;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核发661户,同比增加1.06%,发放营业执照1069户;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0件,违法广告案件8件,处罚没款26.49万元,服务指导知识产权保护3家、品牌建设4家,推荐参加第127届广交会1家,专利授权208件(发明1件,实用新型85件,外观设计122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申报专利实施转化项目3项,立项2项(省级1项、市级1项),培育“开江豆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协助办理“开江银杏”品牌发展1件。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药品事务--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执法--执法办案”等项目的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药品执法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药品监管企业数100家、化妆品监管企业数633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6家、药物滥用常规监测数400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5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0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120份。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2)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19万元,执行数为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预算绩效农产品抽查350批次,其中蔬菜153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59 批次、水果111批次、水产品27批次,抽检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57%,均已立案调查。开展了食品“两超一非”、制假售假整治攻坚行动、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7次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立案调查172家违规经营单位,查处保健食品案件31件,取缔违规经营门店6家,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增强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3)执法办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5万元,执行数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7件,结案266件,涉案金额高达352.66万元,处罚没款500.5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件,移交卫健局1件,其中查处1-5万元案件40件,5-10万元案件22件,10-50万元案件7件,100-300万元案件1件,被省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件,“春雷行动”考评排名全市第一,有效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药品执法监管

预算单位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

执行数: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3: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提升;5: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

1、不断完善和加强了“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3、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4、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把持能力提升;5、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6、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药品监管企业数

≥ 100   家

256 家

化妆品监管企业数

≥ 633家

727家

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

≥ 6 家

317 家

药品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

≥90学时

92学时

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

≥ 400份

410 份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100%

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500份

559份

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30份

48份

医疗器械不良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120份

185份

培训人员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20年底

2020年底

指标1.培训成本

≤400元/人.天

≤400元/人.天

指标2.药品抽验平均标准

≤3300元/批次

 


“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不断降低

不断降低

药品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化妆品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医疗器械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

≥70分

100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附件(附件2、3、4)。(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38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38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3804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2013505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2013812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20138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外交(类)…(款)…(项):

11.公共安全(类)…(款)…(项):

12.教育(类)…(款)…(项):

13.科学技术(类)…(款)…(项):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2080705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新局面现场费;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类)…(款)…(项):

18.城乡社区(类)…(款)…(项):

19.农林水(类)…(款)…(项):

20.交通运输(类)…(款)…(项):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

23.金融(类)…(款)…(项):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

25.住房保障: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8号)、《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开江委发【2020】1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结合《开江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自查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下设有新宁、城东、城西、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1个派出机构;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民营经济综合协调股、党建办、计财股、人事股和综合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江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局编制数197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23人,事业编制102人(包括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名),2020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52人,其中公务员65人,行政工勤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事业人员44人,退休人员112人,遗属13人,执勤执法车辆11辆(含食品快检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本年度新增7人,调离10人,退休6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入情况为: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977.6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666.58万元,年中财政追加指标为311.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准入登记、知识产权发展、计量、标准化等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74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7.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1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1.25万元;项目支出227.72万元(市场监管支出49.03万元,商事制度24万元,执法办案101.50万元,药品安全监管16万元,食品安全监管37.1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做到预算项目完整、准确。按时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录入报送工作,及时完成了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同时,按规定有关规定,认真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任务和指标。县财政局于4月30日批复了本单位的2020年部门预算(开财预[2020]7号)和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开财绩[2020]2号)。

    (二)执行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市场监管办[2020]75号),严格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做到了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重点加强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监控运行管理。

(二)综合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坚持做到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预算编制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按照预算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进度合理,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等情况;预算执行的控制有效;决算报告编制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2)债务管理情况:建立管理约束机制,强化债务管理。

(3)资产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实施资产管理使用责任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

(4)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严格按规定有计划组织采购,全面实行采购、验收、使用、建档管理。

(5)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业务管理制度》,非税票据实行专人管理,按规定按程序收取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或金库。

(6)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等:认真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定期实施绩效监控工作,同时,按时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基本上完成了年初预算和绩效目标任务及指标数,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整体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不充分,致使部分工作没有年初预算计划,此外,地方财力有限,工作经费不能全额保障,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率,将今后工作做好如下工作:

1.硬化预算执行的约束性 ,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原则上不安排支出,不申请新增追加资金。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减少预算调整事项。 

2.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资金来源以盘活存量资金,内部统筹使用资金为主,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3.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全过程。将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地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川药监财函[2021]46号文件精神,对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自查评价。现将我局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预算评价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下达我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了药化械企业监管、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药品监管企业数100家、化妆品监管企业数633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6家、药物滥用常规监测数400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5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0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120份。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分管领导牵头,经牵头业务股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对照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评,再组织人事股、党建办、计财股等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计财股负责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决策及实施情况

1.项目规划、设立及评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行[2020]26号)精神,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有序开展了药品监管、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药品执法办案及专项整治工作。

2.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开江县财政局收到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文件后,立即制发了《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行[2020]27号)文件,及时将中央药品监管资金拨付到财政支付平台。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到位金额16万元,已使用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6万元,其中办公费3.56万元、印刷费3.58万元、差旅费3.2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5.63万元。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根据《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职责。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了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必须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实行了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基层监管所和计财股配合,党建办、人事股负责监管,项目实施中由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计财股按项目实施进度报销项目费用支出。

2.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项目实施监管,严格按照完成进度,及时支付费用支出,同时,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实行逗硬进行奖惩。

3.项目监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建办、人事股和计财股开展项目运行监控管理,重点对照年初目标任务,主要督导查检项目绩效是否了发生偏离,确保项目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检查了药品经营单位256家、化妆品经营使用门市727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17家,立案查处80件(其中药品案件45件、化妆品案件23件、医疗器械案件12件),移交公安3件,移送卫健1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59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48份,药物滥用常规监测410份;完成药品抽验品种65批次。

2.项目效益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药品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强监管守底线、助产业追高线,有效提高了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水平,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

1.绩效评价结论。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中央药品监管目标任务,基本上达到预期目标。

2.存在问题。由于地方财力比较困难,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实施推进缓慢。

3.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3: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科财司《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市监科财司函〔2020〕124号)精神,我局组织相关股室,对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的通知》(达市监发[2020]78号)的目标和任务,开展了2020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学习领会了《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上级拨付的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完成了预算绩效农产品抽查350批次,其中蔬菜153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59 批次、水果111批次、水产品27批次,抽检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57%,均已立案调查。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8.2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开江县财政局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行〔2020〕23号)文件精神,制发了《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及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开财行[2020]26号)文件,及时将2020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8.2万元全额下达到财政支付平台。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食品监管工作任务,有计划组织实施该项工作,已使用资金为8.2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资料印刷费1.58万元、差旅费3.5万元、培训费1.5万元、车辆运行费0.9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落实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特别是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承办业务股室提供合规合法的票据,按程序支付其项目资金,做到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二)绩效目标完成分析

   对照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自查,按时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任务。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配合完成了县级农产品抽检350批次。

(2)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食品经营单位纳入平台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率30%、学校食堂、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馆)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比例85%、乡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比例80%。

(3)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均在2020年底完成,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4)成本指标。按要求全力压缩各项成本,其监管、培训、抽检费用支出8.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2020年度全县食品产业健康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社会效益。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逐步增强。

3.可持续影响。有力提高了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达80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基本上没有发生偏离,由于地方财政较困难,没有更多食品监管配套资金,存在着工作任务重,专项资金偏少,希望上级部门继续加大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附件4: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1]314号)要求,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对照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开江县财政局分别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19]2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0]4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0]168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达市财行[2020]20号)精神,制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开财行[2020]2号)等资金文件批复。2020年,共收到市场监管专项资金58万元,其中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27万元(春雷行动22万元、长江禁捕应急专项行动5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31万元(信用监管工作7万元、市场监管综合业务2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严守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力开展食品安全暨疫情防控大检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春雷行动”,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监管、价格监管、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效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其项目绩效指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率>5%、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按时完成率>85%,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90%、投诉举报立案处置率≥100%、受理投诉举报响应时间(小时)≤120小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按照《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市场秩序、食品安全、质量与安全等监管工作,全面提升了执法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公开竞争的市场秩序,不断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其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开江县财政局收到省、市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文件后,立即制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开财行[2020]2号)文件,及时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58万元计划指标下达到财政支付平台,其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目前,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58万元,分别为:(1)春雷行动22万元其中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2.1万元、差旅费8.7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23万元;(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5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1.07万元、差旅费1.8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万元;(3)信用监管工作7万元,其中办公费1.92万元、差旅费2.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8万元;(4)市场监管综合业务24万元,其中办公费3.58万元、差旅费6.5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在支付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规定,做到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具体明确了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职责和报销审批程序。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基本上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了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执行分工负责制,实行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具体组织实施,基层监管所和计财股配合,党建办、人事股负责监管的工作格局,项目实施中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计财股按项目实施进度报销项目费用支出。此外,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建办、人事股和计财股开展项目运行监控管理,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开展督导工作,重点查项目绩效是否了发生偏离,确保项目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123312”工作部署,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顺应发展要求、着力谋划全局,全力推动了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1、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

(1)“春雷行动”。紧扣“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主题,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7件,结案266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4件,移交卫健局1件,涉案金额高达352.66万元,处罚没款368万元,查处1-5万元案件40件,5-10万元案件22件,10-50万元案件7件,100-300万元案件1件,被省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件,“春雷行动”考评排名全市第一,被省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集体,3个股所被市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集体,2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春雷行动”先进个人。

(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6家,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300个(次),监测电商平台20个、广告150条(次)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

2、市场综合监管业务

(1)、信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全力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实现了企业年报率98.3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9.7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6.87%;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省统一抽取不定向企业7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全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结果已同步通过系统对外公示。

(2)、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一是全力加强疫情防控。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组建10支“党员先锋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445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389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782家(次),农贸市场商户2223家(次),劝退取消农村宴席1541起,关停餐饮服务单位969家,食品经营店708家,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场所661家(次),野生动物经营户643家(次),检查医疗药品用品器械经营单位2315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7件,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二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监管。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继开展了电梯、锅炉、气瓶、压力管道、建筑工地、游乐场所、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9余家次,检查电梯370台、起重机械28台、场内机动车辆3辆、锅炉42台、压力容器153台、压力管道150千米、气瓶充装站3家;发现安全隐患97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8份,完成95处安全隐患整改,约谈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家,立案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家。三是全面开展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巡查监管13家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20家零售药店和85家连锁药店,组织召开了农副产品、食品、畜禽经营者和企业150余家座谈会、提醒告诫会,发放提醒告诫函150余份,立案查处虚标原价、不明码标价等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9件,依法查处了开江县人民医院、开江县中医院等5件价格违法案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坚持做到了依法执法监管,全面提高了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了市场秩序监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市场消费环境,民营企业满意度、食品安全满意度达90%以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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