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监管主线,全力开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后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监局联名表彰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先进集体”、被达州市委表彰为“达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达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达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财政部等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1、全力推进县域经济,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年度报告3712户,年报率达91.3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338户,年报率达94.68%;个体工商户年报11685户,年报率达97.76%。二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发了《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0户、个体工商户334户、非企业组织3户。三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在开江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199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件。整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13000余户。四是助力企业品牌建设。指导四川省淇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保真耳机专利转换项目)顺利通过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实施资助资金28万元;指导开江县宝源白鹅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一种鹅肉罐头技术》专利转化应用项目,项目实施资助资金29万元;指导四川红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一种紫薯发酵酒及其制备方法》专利组合实施转化项目,项目实施资助资金28万元。
2、全力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一是开展价格减负惠企惠民行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00人次,受理投诉举报9件,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7次,开展协作执法10次。发放提醒告诫函350余份,宣传资料300余份。行动期间,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33件,案值87.86万元,罚没金额126.86万元。二是创建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立了基层党建标准、特色产业标准、乡村治理标准和基础设施标准等四大标准体系,助力全县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以高分通过考评验收。
3、全力坚守安全底线,守护人民群众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严守食品安全防线。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4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7家次、学校食堂11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11件(移送公安案件1件);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51所持证学校食堂及62所幼儿园(托幼食堂)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出动检查人次396次,车次104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型餐饮及农贸商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问题隐患10余起,督促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开展县级民生工程抽检工作,完成全县食品安全抽检56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抽检2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350批次。二是强化监管,严守药品安全防线。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送56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送183例,化妆品不良事件报送41例,对25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和3个临时接种点每月各所开展一次检查,累计检查205家次,预防无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全面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药械领域违法案件57件(其中药品43件,医疗器械14件),案值1364.92万元,处罚没款53.51万元。三是多措并举,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乱象整治,对存在虚假维保、维保走过场、维保质量差等现象立案查处7家维保单位,处罚没款50余万余元;对电梯、锅炉、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排险除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以各市监所为行动单元,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宣传,出动宣传人员20人次,制作宣传展板2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2000余份。
4、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高质量开展“春雷行动”。在 “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7件,涉案金额达1539.08万元,处罚没款407.8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彰为全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先进集体。二是持续稳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186件,办结185件,诉转案5件,结案4件;受理各类咨询159件,均当场回复。三是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创互联网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新模式,新发展“ODR企业”4家,全县现发展“ODR企业”共计16家,在全市名列前茅,有利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四是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在飞云温泉、复康医院、世纪隆超市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组织服务站具体负责人进行消费纠纷调解培训,壮大消费维权力量。五是开展网上监测监管。通过“网监宝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对全县的网络交易实施监测,实行“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监管指导”监管模式,共精准采集到各类监测数据17911条,其中商品信息58条,OCR图片1261张,其他各类监测记录16069条。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下设有淙城东区、西区、新宁、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甘棠、广福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1个派出机构;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民营经济综合协调股、党建办、计财股、人事股和综合市场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江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全局编制数192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事业编制96人(包括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名),2021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62人,其中行政人员65人,机关工勤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事业人员55人,遗属12人,执勤执法车辆11辆(含食品快检车1辆),本年度新增18人,调离7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70.5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15万元,下降0.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7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0.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62万元,占90.62%;项目支出184.9万元,占9.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0.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15万元,下降0.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5万元,下降0.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7.99万元,占79.0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12万元,占8.48%;卫生健康支出120.14万元,占6.1%;住房保障支出125.27万元,占6.36%。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155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补贴、乡镇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16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基本上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2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12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基本上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29万元,完成预算9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71万元,占8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8万元,占*10.88%。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71万元,完成预算96.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01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5辆、特种设备专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7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主体准入及信用监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完成预算9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县外相关部门的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1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5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72万元,比2020年增加21.6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录,增加交通补贴。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用于伙食团。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1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办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执法办案、药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38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38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3804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2013505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2013812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20138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外交(类)…(款)…(项):
11.公共安全(类)…(款)…(项):
12.教育(类)…(款)…(项):
13.科学技术(类)…(款)…(项):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2080705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新局面现场费;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类)…(款)…(项):
18.城乡社区(类)…(款)…(项):
19.农林水(类)…(款)…(项):
20.交通运输(类)…(款)…(项):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
23.金融(类)…(款)…(项):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
25.住房保障: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下设有淙城东区、西区、新宁、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甘棠、广福市场监督管理所11个派出机构;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民营经济综合协调股、党建办、计财股、人事股和综合市场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江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局编制数18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机关工勤7人,事业编制101人(包括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名),2021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62人(包括派驻纪检组2人),其中行政人员65人、机关工勤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事业人员55人,遗属12人,执勤执法车辆10辆、特种专用技术车辆1辆,本年度新增24人,调离7人,退休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为1,649.03万元(开财预〔2021〕1号),年末财政资金拨款收入1,970.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及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实际支出1,9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6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0.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7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2.13万元)、项目支出184.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根据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123312”工作思路,全方位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制定了全局工作目标任务:一是认真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泠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力推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示范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大力指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加强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五是全面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监管和服务水平,认真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任务和指标,做到了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具体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实行了项目绩效申报实施和绩效指标集体研究决策制。
2.目标实现
(1)人员类。基本上按时足额兑现了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1062.18万元、及时缴清社会保障缴费428.59万元。
(2)运转类。严格执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按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有计划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支出282.72万元,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类。全年有计划全力推行了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药品安全监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监管、驻市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办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产品质量监管9个绩效项目实施开展,根据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有计划执行了项目支出184.9万元。全面完成了各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目标任务,均未偏离预期目标。
3.支出控制。为有效控制预决算偏差,严格按照《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预期目标契合程度、偏离程度均在可控范围内。
4.及时处置。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进行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分析,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没有发生偏离,整体支出阶段性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及相关指标基本上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基本契合,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项目及公用经费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5.执行进度。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由于财政资金可用有限,预算执行进度较缓慢,在6、9、11月执行进度基本上达到了规定的指标。
6.预算完成情况。全局申报和批复了整体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办案、产品质量监管等预算绩效项目,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完成预算执行,基本达到了预算执行规定进度。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由于财政资金困难,预算执行缓慢,有一定结转和结余资金。
8.违规记录情况。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预算挂钩。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开市场监管办〔2019〕102号)、特别是将“春雷行动”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制定《“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考评方案》,具体明确考评细则和分值,严格实施了考核考评,根据结果核定项目工作经费。
2.自评公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相关绩效信息及预决算报告。
(三)自评质量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表格内容完整,要素齐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中做到了各项评价指标明确,数据真实,依据充分,标准清楚。
3.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做到了客观公正评价,其结论合理有据。
4.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中,认真分析了本单位绩效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适用有专项预算的部门)”的指标和目标,开展了自评工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不充分,致使部分工作没有年初预算计划,此外,地方财力有限,工作经费不能全额保障到位,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明显。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提高编制预算绩效的能力;强化《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增强绩效管理重要性,全力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附件2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执法办案监管项目预算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省市县执法办案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2021年执法办案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执法办案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下达和安排执法办案监管项目资金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立案查处违法案件数≥200件,生产经营户比例35%。案件查处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90%,结案率8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执法办案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做到了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执法办案监管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基本上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根据项目进度有计划实施资金拨付,其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了支出合规合法,基本上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认真落实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特别是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承办业务股室提供合规合法的票据,按程序支付其项目资金,做到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行了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和基层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计财股负责资金拨付使用,党建办、人事股负责监管,项目实施中由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计财股按项目实施进度报销项目费用支出。
三、项目绩效情况
“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我局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7件,涉案金额达1539.08万元,处罚没款407.8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彰为全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先进集体。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立案查处违法案件数287件,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比例45%。
(2)质量指标。案件查处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结案率90%。
(3)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均在2021年底完成。
(4)成本指标。按要求全力压缩各项成本,其费用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执法办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逐步提高。
(2)可持续影响。有力提高了执法监管水平,有效打击假冒劣伪产品制售行为。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绩效目标基本上没有发生偏离,但由于地方财政较困难,资金到位较缓慢。
(二)相关建议
附件3: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省市县药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下达县级药品安全监管项目资金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165家,化妆品监管企业≥102家,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30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药品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做到了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县级药品安全监管资金25万元,实际到位药品安全监管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基本上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按项目进度有计划实施资金拨付,其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了支出合规合法,基本上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药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特别是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承办业务股室提供合规合法的票据,按程序支付其项目资金,做到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行了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和基层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计财股负责资金拨付使用,党建办、人事股负责监管,项目实施中由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计财股按项目实施进度报销项目费用支出。
三、项目绩效情况
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送56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送183例,化妆品不良事件报送41例,对25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和3个临时接种点每月各所开展一次检查,累计检查205家次,预防无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全面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药械领域违法案件57件。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送56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送183例,化妆品不良事件报送41例。
(2)质量指标。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100%、不良反应报告率100%。
(3)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均在2021年底完成。
(4)成本指标。按要求全力压缩各项成本,其费用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普知识逐步增强。
(2)可持续影响。有力提高了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3)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满意度90%,公众对药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达80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绩效目标基本上没有发生偏离,但由于地方财政较困难,药品安全监管资金偏少,资金到位较缓慢。
(二)相关建议
附件4: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省市县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根据县财政局预算安排,县级下达食品安全监管资金3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比例≥65%,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95%,食品经营单位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3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做到了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管资金3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到位资金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做到了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目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8.5万元,其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了支出合规合法,基本上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特别是在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承办业务股室提供合规合法的票据,按程序支付其项目资金,做到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行了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股和基层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计财股负责资金拨付使用,党建办、人事股负责监管,项目实施中由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计财股按项目实施进度报销项目费用支出。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4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7家次、学校食堂11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11件(移送公安案件1件),处罚没款89万余元;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51所持证学校食堂及62所幼儿园(托幼食堂)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出动检查人次396次,车次104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型餐饮及农贸商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问题隐患10余起,督促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比例75%,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经营单位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40%。
(2)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
(3)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在2021年底基本上完成。
(4)成本指标。按要求全力压缩各项成本,其监管、培训、抽检费用支出控制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2021年度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社会效益。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逐步增强。
(3)可持续影响。有力提高了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4)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满意度90%,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达80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绩效目标基本上没有发生偏离,但由于地方财政较困难,食品安全监管资金偏少,资金到位较缓慢。
(二)相关建议。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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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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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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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 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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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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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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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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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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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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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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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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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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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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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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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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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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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