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普安镇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791.6457万元。
2018年普安镇支出预算总额为791.645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512.0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796万元,项目支出213.4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普安镇各部门正常运转、工作的开展等。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744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下属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2.2762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 较2017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附件:2018年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