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及水务管理领域的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包括;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住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二是城市管理方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市政公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等设置的规划定点工作;三是生态环境方面部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四是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规堆放和处置餐厨垃圾、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五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消防通道、公园及绿地和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违规违法停放处罚权;六是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设行政编制8名,目前在编8人;下设综合执法大队,分设交通环保中队、市政中队、市容中队、建设(普安)中队、建设(新宁)等5个中队,设参公管理编制51名,目前在编38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10名,目前实有人员7人。我局共有在编人员53人,城市管理协管员79人,合计13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672.11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21年增加收入167.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长聘人员(城市协管员)的年初预算,其他较2021年无增减,我局2022年无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72.1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60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21年增加167.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长聘人员(城市协管员)的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以及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暂无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11万元,主要用于全体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二)暂无项目支出。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69.7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90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暂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共计0辆,价值0万元。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暂时编制重点项目预算有0个项目,共计资金0万元。
附: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