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开江实际,起草了本章程。
二、主要内容
《开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审议稿)》(以下简称《章程》)共七个章节,一个附件。内容包括:
1. 总则:说明了起草《章程》依据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开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2. 规委会的构成与设置:确立了规委会由例会、专委会和规委会办公室构成,明确了规委会委员由公务人员、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3. 规委会职责:明确了规委会例会以及规委会办工室的主要职责,以及受规委会委托的专委会的主要职责。
4. 规委会的议事规则:对会议的议事规则、程序作出明确说明;规委会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专委会根据议题收集情况,不定期召开。
5. 规委会的工作程序:明确了规委会工作程序,内容包括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以及会议贯彻。
6. 规委会工作经费:确定了规委会工作经费的来源、用途及预算编制主体。
7. 附则:对章程的修改条件、解释及适用对象作出明确界定。附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下设机构。
《章程》参照中央、省、市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内其他地方先进做法,在原基础上对总则进行了完善优化;对规委会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下设专委会进一步细分;明确了规委会例会、规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下设机构。
《章程》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