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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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规划、政策、标准。

承担全县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全县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县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宣传、机要、机关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综合性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人事股(党建办)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三)规划财务和信息股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机关和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内审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标准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

政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健康股)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六)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与安全办、健康扶贫办)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七)医政医管和药物政策股(综合监督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对口支援、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承担县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八)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九)中医股(医疗保健和老龄健康股)

拟订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及中医药高(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等工作。指导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路19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413

六、负责人姓名:杨昌涛(县卫健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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