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民政局机关内设股室办公室(增挂规划财务股)、救灾股、优抚安置股(增挂“双拥办”)、区划政权股(增挂地名办)、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六个股室,另设县慈善会办公室。民政局下设地名办、老龄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低保中心、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服务所、民政执法队、明月敬老院、福寿敬老院、逸仙敬老院、晚晴敬老院、天年敬老院、颐养敬老院、救灾救助物资储备中心、老年大学共17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开江县民政局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967.75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82.65万元。
2018年开江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67.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3.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82.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民政2018年其他专项工作及活动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车辆运行、公务接待等)。
(二)其他项目支出245.08万元,用于民政2018年其他专项工作及活动经费、中心敬老院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967.7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5.2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12830平方米,价值1745.7万元,车辆共计6辆,价值92.3万元。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有边界勘界及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印制全县优抚对象慰问信、低保工作、双拥活动、八一慰问活动及其他专项工作、救灾工作等项目,共计资金55万元,绩效目标为印制全县优抚对象慰问信4万张、开展县内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参加区域边界联合检查及调解边界纠纷、搞好救灾应急演练开展拥军优属和军地联欢活动及慰问活动、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深入开展“低保+N”专项整治活动,以城乡低保清理排查为主线,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困难对象全面开展清理排查,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再次复核清理,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精准识别兜底对象。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开江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