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镇
来源:新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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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统计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八)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十)完成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文书、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群众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乡镇人大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含党外人士)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依法行使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相关事项的日常巡察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负责编制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金融、内审、统计等工作。承担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负责现代化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发展乡村产业。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依法行使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许可及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审批办理事项进行协调、督查。负责监督窗口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承担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和内外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负责村镇规划编制管理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园林绿化规划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乡镇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管理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落实“村账乡管”等管理制度。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社会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网格化监管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服务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小南街11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303

六、负责人姓名:王骁锋(新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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