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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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及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

(一)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食药监体制改革推进公开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通过该系统收集失信企业信息并公示。

2.强化食品药品信息公开。突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日产监管、专项整治、抽检抽验、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围绕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公开

1.梳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尤其突出行政审批权行使过程和结果的有效公开。

2.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3.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一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情况;二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三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办案机构认为不宜公开的行政处罚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应全文公开,案件信息公示率达100%。

(三)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开江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深入公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农资安全、产品质量等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信息,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在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措施、推进进程、阶段性成效等动态信息,及时向公众展现大美开江的发展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34条。其中市场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60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27条,行政处罚信息119条,其他28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0。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虽然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往年有较大的改观,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政府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加强指导。抓好统筹规划,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联动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3.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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