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已下达,现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下设有新宁、东区、西区、普安、永兴、回龙、讲治、任市、长岭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1个派出机构;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股、民营经济综合协调股、党建办、计财股、人事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开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开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江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三)本预算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按照“123312”工作思路,以全面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为抓手,切实夯实党建基础和人才队伍建设,坚决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品质量安全底线,全方位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1.扎实开展培训和学习,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肯担当有作为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2.紧紧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县和毗邻县市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
3.全面加强食品、药品、保健品、电梯等民生领域监管,积极开展“春雷行动2021”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费欺诈、价格违法等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扎实开展“闪亮党徽、激昂红盾”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5.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营经济、农村综改、行业垄断、数据平台、质量体系、品牌建设、公平竞争等一系列改革任务。
6.认真做好全省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和指导一批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完成编制和修订,支持企业制定、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大力培育代表开江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着力打造一批开江“国字号”、“省字号。
二、部门概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全局编制数181个,其中行政编制72个、行政工勤7个,事业编制102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个)。
(二)预算实有人数情况。 2021年预算实有在编职工157人,其中行政人员8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1人,事业人员48人,遗属13人,退休人员11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为1649.03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649.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1649.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475.0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74.02 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全局工作正常运转、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质量基础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保障。 基本支出是用于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保障。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5.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5 万元。
(1)公务接待费编制说明。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和各项抽查,县外相关业务部门的交叉检查和交流学习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编制说明。
1、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单位现有执勤执法车辆11 辆,其中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勤执法车辆运行。
附件: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