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第十
一、2017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抓收入与促支出并重、挖掘自身潜力与争取上级支持并重、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并重”的原则,确保了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和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县十八届人代会第2次会议批准的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8921万元,较同期增长7.5%。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1%,较同期增长7.62%,同口径增长9.57%。其中:国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完成6202万元,较同期增长63.17%;地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完成19515万元,较同期下降5.56%;财政部门监缴的非税收入完成23260万元,较同期增长10.54%,非税收入占比49.29%。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县十八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5424万元,后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86900万元,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207万元,同比增长1.06%。政策调整主要因素:一是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影响,原由县级列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现由省级统筹列支,县级对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去年新增上解8212万元;二是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影响,原由县级列支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957万元现由市级统筹列支;三是原由县级列支的地税部门保障经费850万元改由省级统筹列支,县级进行专项上解;四是2017年新增债券16555万元,接省级通知,从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支出。考虑政策调整因素,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为309781万元,同口径增长11.33%,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按功能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27万元,同比下降19.09%;
(2)国防支出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8723万元,同比增长4.55%;
(4)教育支出62535万元,同比增长5.02%;
(5)科学技术支出543万元,同比下降3.38%;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50万元,同比下降14.3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6万元,同比增长15.26%;
(8)医疗卫生支出37672万元,同比下降16.60%;
(9)节能环保支出4165万元,同比增长0.12%;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13万元,同比下降14.86%;
(11)农林水事务支出55948万元,同比增长0.04%;
(12)交通运输支出19326万元,同比增长19.21%;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4282万元,同比下降21.33%;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39万元,同比下降14.11%;
(15)金融支出121万元, 同比增长105.08%;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162万元,同比增长98.12%;
(17)住房保障支出11249万元,同比增长1.72%;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22万元,同比下降55.11%;
(19)其他支出150万元,同比增长123.88%;
(20)债务发行费用和利息支出8122万元, 同比增长116.53%。
需要说明的是,我县自有财力薄弱,对上级补助收入的依赖性较强,加之受上级补助收入增减变化等政策因素影响,交通、国土资源气象、住房保障、金融等支出同比增长较大,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商品服务业等支出受上级补助减少以及市级统筹列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等原因导致同比下降。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8262万元,新增债券收入4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6万元,调入资金3万元,总收入292268万元。上解省级财政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支出1072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81207万元,总支出29226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8262万元,新增债券收入4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6万元,调入资金3万元,总收入29226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57万元,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上解支出107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5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万元,总支出29226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20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方面收入33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9%,上级补助收入295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6555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收入总计52733万元;按照对应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68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方面,专项上解1万元,年终结余49万元,总支出5273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0%,主要是自来水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加。按对应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安排用于自来水公司公益设施设备维护改造等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万元,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省、市财政对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口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等6大险种属市级统筹,其预决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县级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我县的社会保险基金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0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2%,其中:缴费收入7177万元,利息收入110万,政府补助收入21795万元(含县级补助收入2153万元);上年结余1700万元,收入总计3078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0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87%,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8937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145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30万元,占年初预算95.01%,其中:缴费收入1707万元,利息收入531万,政府补贴收入7780万元(含县级配套补贴收入263万元),其他收入96万元,转移收入16万元;上年结余14267万元,收入总计243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21%,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753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087万元,丧葬抚恤支出123万元,转移支出4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614万元。
二、2017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全县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年初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组织财政收入、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了开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增收征管措施,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一是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投入185万元,建成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形成以县人民政府牵头,社会各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的财税大数据平台,强化了税收源头控管。二是积极争取落实税收政策。及时与省、市国税部门沟通协调,向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争取天然气开采年度增值税结算税款向开江倾斜2128万元,保证了天然气产气地的经济利益。三是激励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年初安排向上争资专项工作经费238万元,按照“短一扣一”激励机制,促使各部门主动向上对接,积极争取更多的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全年,财政总收入剔除置换债券因素共实现34.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2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27亿元)。
(二)有力保障民生运转,惠民利民实现新目标。民生支出实现20.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一是加大教育文化事业投入。教育支出达6.25亿元,同比增长5.02%,新建校舍1.92万平米、维修改造校舍2.55万平米、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48套,改造薄弱学校43所,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三免一补”、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筹集资金2.6亿元,弥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标差缺,为中央和省级督导验收做好充分准备;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全面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等场馆免费开放和送文化下乡等惠民政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筹集资金3.68亿元,确保应保未保的被征地农民在今年全部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筹集“新农合”资金2.91亿元,参合47.84万人,累计补偿77.09万人次,补偿总额2.85亿元;筹集资金2.93亿元,保障优抚、低保、特困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护理、居民养老保险等重点民生支出;通过融资贷款和向上争取2.62亿元,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使2517户困难家庭得到住房保障。三是加大就业创业促进力度。安排就业创业补助2118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781个、职业技能培训1233人、吸纳1442名农村贫困劳动者到村临时性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61人、补贴就业扶贫基地9个。四是及时兑现目标考核奖励。兑现2016年度在职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以及离退休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生活关爱经费1.3亿元,充分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干事激情。五是有效发挥四项基金效益。全县四项扶贫基金规模7354万元。发放扶持救助资金174万元,解决了就医和上学难的问题;贫困户借用产业扶持基金2056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3.05亿元,弥补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短板。
(三)狠抓项目建设落实,社会发展呈现新局面。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性投资的拉动作用,在从严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基础上,千方百计调度资金11.08亿元,全力保障南北环线、金山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河湖连通、滨水景观二期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筹集资金2.3亿元,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筹集资金1.59亿元,建立宝石桥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基金,实施农业生态垃圾及污水治理、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及天保工程,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应急所需资金。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三是实施城区基础设施改造。筹集资金3.8亿元,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淙城街人行道改造提升等项目,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建设管理升级步伐。四是全力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积极配合企业向上争取6823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四)科学统筹涉农资金,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通过盘活存量、统筹增量和多渠道筹集资金5.21亿元,主要用于退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工业等二十二个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二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将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回龙镇陈家沟村、普安镇水口庙村等十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着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三是助力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整合资金9200万元,用于示范区农村道路、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田间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小型水利工程、机电提灌设施等建设内容,预计项目建设后总收益约1.06亿元。四是建立扶贫分险基金。建立规模达1356万元的住房贷款分险基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住房建设贷款;建立规模达1040万元的非贫困村产业扶贫基金,支持和推动在20户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设立规模达200万元的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创业就业的信贷投入。
(五)适应时代发展需求,财政改革奏响新曲调。一是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工作全面实施。按“十项”因素及权重分配下达乡镇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资金2000万元,其中:1700万元由乡镇自主统筹安排使用,300万元通过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分配。着力解决乡镇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的问题,着实提升乡镇政府执政能力和保障基层组织运转能力。二是创新资产股权量化新方式。将40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以计价的形式平均量化到回龙镇陈家沟、宝石镇程家沟等4个村,建立日常管理维护和股权收益分配的长效机制,确保村民真正增收。三是部门预算备案项目库运行有序。年初预算3264万元,建立县级部门预算备案管理库,切实解决了单位(部门)申请和执行进度慢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四是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协同相关部门,成功将开江县城普新区建设项目、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开江县西城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多方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其中,开江县城普新区建设项目已进入采购阶段,投资规模达17亿元。五是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拟定《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通过全面清理,全县政府性资产总额108.6亿元,其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8亿元。
(六)严格落实债务风险,规范管理达到新高度。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40亿元,接近省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53亿元,有效控制在预警范围内。一是严格落实债务管理政策。按照省、市债务工作会议精神,从严规范全县政府融资举债方式和渠道,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7年到位地方政府置换债券8.81亿元,新增债券2.09亿元,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0.54亿元。
(七)公开透明压缩支出,财政监管健全新体系。一是严格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依法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实现非涉密信息全公开。二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明确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减少滞留、趴窝专项资金数额,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2017年全县清理盘活存量资金732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民生配套。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评审职能。将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及服务类项目纳入评审范围,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得到深化。全年,完成预算项目评审804个,送审金额16.34亿元,审定金额13.98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4.63%。结算项目209个,送审金额1.14亿元,审定金额1.02亿元,平均审减率10.53%。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69亿元,较去年下降5.11%,其中: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55万元,较去年下降11.82%。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充实财政监督检查力量,加大对扶贫资金、五类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政府性债务、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构建上下联动的“大监督”格局。全年检查金额共计8.86亿元,查出违规金额552.5万元,责令整改金额552.5万元,处罚款0.9万元。
(八)夯实自身队伍建设,财政干部彰显新面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自身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形象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建立“能上能下”干部任用机制。实现中层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全轮换,通过笔试、演讲、测评遴选出中层正职20名、中层副职9名,其中新提拔中层正副职10名,全局中层干部平均年龄在36岁,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交流轮岗率达100%,充分激发了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为我县财政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队伍。二是健全“公平公正”内部绩效管理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立足“奖优罚懒”的主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绩效管理办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管理与考核。三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性意识;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增强党员凝聚力;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方位开展
三、2018年总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017年完成数48977万元,增长7.5%,完成526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33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3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38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20566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安排175982万元,同比下降5.09%。下降主要原因为2018年上级预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1020万元,全部由市级统筹,不再下达到县级。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33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3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38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20566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2500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安排150982万元,同比下降7.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我县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征拆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资金需求情况,结合我县国有土地可出让地块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500万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出让收入60000万元、城市配套费1500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转结余下年继续使用”原则,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1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设施设备改造等支出,以收定支,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2018年县级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只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65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715万元,利息收入580万,政府补贴收入8293万元(含县级配套补贴收入3145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转移收入15万元;上年结余15614万元,收入总计262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9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765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180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25万元,转移支出30万元;基金结余17276万元。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对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保障作用。
(一)加快重点财源建设,狠抓财政收入增长。一是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通过投资拉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着力壮大主体财源。积极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补贴、金融互动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广筹资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壮大后续财源。三是扎实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与国、地税深度配合,抓好综合治税平台管理工作,完善涉税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强化信息分析利用和分项目进行台账跟踪管理,使综合治税平台工作成为常态化,切实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二)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一是坚持民生优先保障。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要求,压缩全县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弥补短板,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70%左右;二是全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动任市二小、甘棠初中、新宁三小改扩建项目的实施,着力化解大班额,配齐教育技术装备,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全力统筹整合脱贫攻坚资金。积极探索创新整合模式,整合交通建设、融资贷款、危房改造、扶贫专项、县级财政等资金7.04亿元,形成“拳头”效应和可持续的制度安排,确保2018年我县顺利脱贫摘帽。四是创新脱贫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财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多举措确保完成脱贫任务。五是探索乡村振兴模式。科学制定田园综合体项目总体规划,积极申报田园综合体项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田园综合体项目有机融合,构建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综合发展模式,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
(三)多方筹措财政资金,推进重点项目进程。一是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包装。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发展导向,配合相关部门深度包装环宝石湖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脱贫攻坚工程、开梁高速公路、通用机场、田园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力争纳入中央、省级“盘子”。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财政、发改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三是大力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通过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为全县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大力支持绿色发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支持城镇污水、乡镇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工作动力。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以“新形势、新任务、新作为”为主题,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谋划推动全县财政发展改革。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年初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步开展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明确预期目标和细化支出明细,使绩效目标真正成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嵌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二是推进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制工作。编制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准确反映支出经济分类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等管理环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合力推进财政全面改革进程。三是完善乡镇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深化乡镇财力因素分配工作专项调研,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做到科学合理分配,有效激活乡镇发展活力。四是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财政国库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科学制订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积极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启动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六是完善国库资金管理机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七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探索农民利益共享机制,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发展区,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
(五)注重债务风险防控,严格债务管理新要求。一是完善债务管理。出台《开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二是规范债务举借。贯彻落实《预算法》,在省厅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并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化解债务风险。积极筹措资金,保障2018年到期置换债券、新增债券和城普公司、金山公司融资还本付息7.3亿元,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六)严格财政监督重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财政“大监督”的作用,协调纪检、审计等部门,整合局内业务股室、代管单位以及全县财政系统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深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加大县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培训力度,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重点选择关系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秩序。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条规定落到实处。加强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三公”经费及私设“小金库”管理等,坚决遏制“小金库”发生。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形成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常态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时间、方式和内容细化程序等要求,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确保安全、注重绩效”的总体原则,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作战、持续监督、逗硬检查、全程跟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高压态势。五是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全县各部门(单位)的一般性支出,实现“一般性支出一律减少5%以上”的目标。
(七)加大内控建设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
各位代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财政综合工作任务十分艰巨。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勠力同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打赢全县脱贫“摘帽”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开江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