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煤矿、非煤矿山(页岩砖厂、碎石场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行业实施综合监管,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监测。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进行审核。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与20个乡镇、46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与9家煤矿、29家非煤矿山、24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9家煤矿分别落实县级领导联系煤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组织参加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次,不断强化安办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县按照省、市工作安排,从2016年12月5日至今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电力、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共排查企业367家/次,排查一般隐患526条,落实整改434条。
(3)强化煤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一是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县安监局按照“四个确保”(确保薄弱环节治理到位、确保基础管理工作到位、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确保监管执法到位)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其中5家生产矿井中开丰、花草沟、龙泉山煤矿3家正常生产,星源煤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蜀翰能源停止隐患整改待改制;4家建设矿井中草坪煤矿、天师煤业已批复隐患整改,凤凰坝煤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隐患整改,泰和煤矿尚未启动隐患整改。因“10.2”天师煤业较大事故,目前全县煤矿停产停工。友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市级节后复产验收;非煤矿山企业均已通过复工验收。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县有5家煤矿企业申报了2级标准化建设,其中开丰煤矿正等待上级验收。非煤矿山已有8家企业正在创建中(其中矿山企业3家,页岩砖厂5家)。危化品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评审验收合格4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评审验收合格1家。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9月中旬完成对9家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其中由县级负责7家,市上组织开展2家)并形成了体检报告,共查出隐患321条,已整改247条。加大检查、巡查执法力度,对生产和建设煤矿进行全面排查,立案处罚2起,罚款5万元。近期,县安委办将再次组织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职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固化“打非治违”工作。同时还强化对全县14个煤矿二期井口的巡查,配合乡镇封堵擅自启封井口行为。加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我县将对达州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依法实施关闭,县政府发布关闭公告,成立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完成关闭任务。加强对烟花爆竹和危化品的监管。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烟花爆竹流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37起,查获非法烟花2660余件,爆竹3300余件,治安拘留35人。共检查加油站22家,烟花爆竹企业3家,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5家,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对19家加油站、烟花爆竹企业发出现场检查记录19份,整改指令书18份,发出烟花爆竹零售点执法检查表17份,排查各类隐患40余项,当场整改隐患40余项。督促13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管,以“一面坡”开采、掏采、边坡等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为重点,开展露天采石场的专项整治,对开江县响水槽碎石厂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罚款21.5万元,对其他矿山罚款2.9万元。
(4)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抓好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今年共组织辖区涉及存在职业危害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83人参加全市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申报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积极推行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共检查企业13家,查出隐患41条,责令现场整改21条,责令限期整改20条,整改率为100%。配合市局检查企业2家,查出隐患13条,责令限期整改13条,整改复查隐患13条,整改复查率为100%。
(5)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宣誓活动。5月4日,县安监局组织9家煤矿、29家非煤矿山、22家加油站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举行宣誓承诺活动,进一步督促全县生产经营单位长期牢记“安全”二字,强化“自律”和“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进行生产。
(6)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重点时段特点,县安办相继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事故易发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春节、五一、荷花节、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安办按照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于6月16日与省、市同步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打造平安幸福开江”为主题,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对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了全民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在6月,我县还开展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宣誓签名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流动舞台进基层、送安全知识下乡文艺演出、身边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知识“七进”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要求,从7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通过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电力水利、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电气火灾治理和公共安全、粉尘作业及其他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77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410项,已整治1381项,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重大隐患1项,已整治1项;共计投入落实隐患整改资金127.31万元;打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51起;停产整顿7家;暂扣吊销证照22个;关闭取缔非法采沙点50处;处罚罚款13.76万元。
(9)狠抓脱贫攻坚工作。为确保石和寨村2017年如期完成整体脱贫目标任务,我局高度重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抓好帮扶工作。一是深入调研抓规划。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石和寨村调研,与镇村领导座谈交流,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联系对接石和寨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帮扶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已到村调研帮扶6次,局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到村调研帮扶12次,指导和协调对口帮扶工作,协调解决村内困难,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精心组织抓帮扶。根据制定的帮扶计划,局党组共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定点帮扶工作。同时全局干部职工总动员,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因户定策,解决帮扶户实际困难。干部职工到村帮扶6次,走访慰问176人次,协调解决问题68个,落实帮扶资金45000元。三是干部驻村抓落实。局党组全程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要求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和村支两委密切配合,边调查边总结,边探索边落实,努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
(10)认真抓好党的建设方面工作。一是抓工作思路明方向。明确了“党建领航?安全同行”工作思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11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行党组书记负总责,总支部书记承担主体责任,全体党员齐参与“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推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有效推进党建工作,截至目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二是抓学习教育提素质。创新“两个一”(一本专用笔记本,一节网络微党课)学习载体。通过精学理论强宗旨,勤学业务强技能,舆论引导强宣传等工作措施,在全局狠抓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和安监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大力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开展示范创评活动,今年以来全局评选党员示范岗10个、党员示范窗口4个,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做表率。三是抓日常工作强规范。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党课报告深入人心、重温誓言不忘初心、创先争优凝聚信心、走访慰问关爱暖心、以知促行坚定决心”为主要内容的“五心行动”,以党建十一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狠抓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党课报告6场次、专题讨论5场次。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77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91万元,占83.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5.71万元,占16.27%。
2017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77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91万元,占83.73%;项目支出125.71万元,占1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2.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420.89万元,下降64.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5万元,增长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512.37万元,占79.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1万元,占12.33%;医疗卫生支出24.46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30.27万元,占4.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款)0(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无。
2.教育(类)0(款)0(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误。
3.科学技术(类)0(款)0(项): 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无。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0(款)0(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款)1(项): 支出决算为7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款)1(项):支出决算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持主要原因是按照2017年预算数严格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7万元,比2016年减少52.79万元,下降44.6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5 | |
合理性(5分) | 5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3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决算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