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书面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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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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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我镇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开财绩﹝2021﹞6号)文件精神,我镇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相关监控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现将2021年1至8月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纳入2021年的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度预计安排1426.68万元。1至8月实际支出803.09万元,已完成项目预算的56.29%。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981.2万元,1-8月执行情况654.13万元,完成比例66.67%。

遗嘱生活补助年初预算数27.87万元,1-8月执行情况18.58万元,完成比例66.67%。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年初预算数417.61万元,1-8月执行情况130.38万元,完成比例31.22%。

二、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以及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等

(一)项目的效益情况

1.绩效目标。

按照财政资金下达进度,及时拨付各项资金,保障我镇工作的有序运行。

项目的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为工作提供的有力保障,为我镇工作的可持续服务提供了助力,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二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未来趋势。项目继续做到规范、有序、顺利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在组织机构方面,我镇每笔费用的支出均由经办人签字后-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签字后再进行报销。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档案管理规范。在项目资金发放工作中,建立了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社区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管理、拨付规范、发放及时。

四、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是否需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调整。

项目严格按照《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开财绩﹝2021﹞6号)要求进行,对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变化,也未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调整。切实保障了我我镇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安全、规范;在资金拨付和发放方面,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手续完备。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五、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切实可行,是否落实执行到位

2021年1-8月,我镇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各项费用有序发放,切实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给群众提供了高效服务。

六、项目绩效管理是否采取了一些创新措施,是否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管理经验。

(一)是否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管理经验:各项费用有序发放

附件1: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分析表(2021年普安镇).xls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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