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60.52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二)完善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时限。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力度。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为信息公开的畅通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和各级《实施意见》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有序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