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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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了单位的全部预算收支情况。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和水务管理领域的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包括;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住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二是城市管理方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市政公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等设置的规划定点工作;三是生态环境方面部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四是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规堆放和处置餐厨垃圾、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五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消防通道、公园及绿地和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违规违法停放处罚权;六是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政工人事股四个内设机构,设行政编制8名,目前在编5人;下设综合执法大队,分设交通环保中队、市政中队、市容中队、建设(普安)中队、建设(新宁)等5个中队,设参公管理编制46名,目前在编44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515.699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19年458.7984万元增加56.9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的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以及我局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职能职责和人员。

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515.69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37.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0.03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9年增加56.9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的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以及我局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职能职责和人员。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城市管理执法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6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工作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共计28辆(电动四轮执法车8辆、电动摩托执法车15辆、燃油执法摩托车5辆)辆,价值66.53万元。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暂时编制重点项目预算有0个项目,共计资金0万元。

九、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616]综合行政执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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