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征收中心
来源:县征收中心
发布日期: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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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工作。

(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申请案件。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

行政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办公会议、接待、后勤保障;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办公设备及易耗品的采购组织;负责公文收发传递及文件档案管理;负责机关服务保障、计划生育、环境整治、依法治县、保密、民宗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务工作: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的指示、决定;负责党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战等工作;负责廉政制度、行风、作风和效能建设;负责组织人事及人员的考察、考核、考勤、任免、培训、流动调配、职工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征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征收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以及外事等工作。

财务工作:负责年度预算、决算和报账工作;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总账、明细账的登记与核对;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的测算;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审核、统计、资金申报和专户专储管理等工作。

(二)征收股

负责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研究和拟草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拟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意见征求稿;负责组织房屋征收意见征求会、听证会等;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函告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组织拟征收片区房屋的调查登记和预评估工作;负责协助和配合县政府认定工作组做好未经登记建筑、违法建筑和房屋权属、使用性质、人员、计户等认定工作;负责组织房屋面积测绘、价值评估、房屋拆除工作,对面积测绘结果、价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负责组织被征收房屋的拆除;负责对涉及项目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查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为产权调换安置户办理安置房权属证书;负责组织对已征收房屋的产权证书进行注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接待室

负责全中心来信、来电、来访人员的接待和记录;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相关部门、社区等单位处理各级各类信访件;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工作;开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信访人员的法规政策、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办新宁路283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497

六、负责人姓名:张昌洪(县征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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