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及社办(控股)企业的指导。
(三)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主要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指导,积极培植龙头产业,指导或参与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社有控(参)股企业和组织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维护供销社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及要求,争取政策扶持。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公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17号
三、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818-8223467
五、负责人姓名:彭举(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