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04-12
点击数: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达州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使用;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开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履行县属国有企业监事职责。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审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法规审理股。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业务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与审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及动态调整、审计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审计重大举措、规划等重要问题研究、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部门(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承担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负责与县人大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审计县属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县属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实施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四)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政府投资、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承担县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绩效与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扶助、贷款项目。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实施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政法机关、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六)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七)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开展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滨河东路18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485

六、负责人姓名:刘仲林(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