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旨在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践行“若有战、召必回”的使命担当,努力在服务国家、奉献社会、凝聚群众中提升思想境界、激发奋斗精神,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全面打造“中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意见》要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着眼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培塑志愿服务精神,发挥退役军人优势,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强调,“十四五”时期,要重点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逐步实现全域覆盖、管理规范、组织有序,培塑形成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精神,构建“一村(社区)一队伍、一地域一品牌”志愿服务格局。结合退役军人优势特长,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遇有情况能够区域协同、迅速响应。到2035年,在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发挥更加突出,“中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更加响亮、价值更加彰显。
《意见》明确,要在传承军魂、奉献社会、勇于担当、团结奋斗、崇尚荣誉等方面,引导培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精神,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文明实践、推动平安创建、服务经济发展、协同应急救援、开展双拥创建、关爱困难老兵等,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不断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社会协同,强化保障措施,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