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开江县惠民帮扶中心事业编制5名,设正、副主任各1名,主任按副科级配备,为县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惠民帮扶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难、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维权难等问题的扶持标准,提出惠民帮扶意见。协调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惠民帮扶工作。整合党委、政府部门惠民帮扶资源,实行集中服务、整体联动、优化配置。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机构在惠民帮扶中心调协工作窗口。对进入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中心各窗口、分中心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服务阵地、各服务分中心的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存在的惠民政策不落实和商品、药品、服务质量等问题;受理对各服务阵地、服务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开展惠民帮扶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帮扶活动。组织对惠民帮扶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惠民帮扶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有关惠民帮扶的地区交流与合作,协调外地支援我县惠民帮扶和募捐活动的衔接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帮扶体系。自开江县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县委、县政府就把惠民帮扶工作纳入全县民生工程安排。2018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惠民帮扶工作,同意我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9月26日组织考试,通过公示、考察等环节于2019年1月15日到我中心上班,为进一步开展好惠民帮扶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人员保障。我县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县20个乡镇都建立了惠民帮扶站,并且今年县中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帮扶站的职能职责。
2.整合帮扶资源,夯实帮扶职能。按照“党政所谋、中心所能、群众所需”的工作方针,中心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残联窗口办理残疾证2805人;法律援助窗口挽回经济损失91万元,帮扶困难群众2134人次;教科窗口助学贷款2150.61万元,帮扶困难学生2720人次。
3.足额安排资金,强化应急帮扶。年初,县委县政府就将城乡困难群众应急帮扶资金纳入县财政专项预算,预算金额70万元,我中心严格审批和发放程序,打卡直发,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今年,共帮扶城乡困难群众1101人,发放资金70万元。帮扶就医困难、生活困难、就学困难646人次,帮扶金额53.95万元。其中帮扶癌症患者126人次,帮扶金额18.09万元;帮扶白血病患者10人次,帮扶金额1.5万元;帮扶尿毒症患者154人次,帮扶金额11.38万元;帮扶红斑狼疮患者2人次,帮扶金额0.3万元;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63人次,帮扶金额3.88万元;帮扶生活困难群众291人次,帮扶金额18.8万元;惠民帮困助学15人次,发放助学金3万元;惠民帮扶送温暖活动慰问440人次,慰问金额13.05万元。
4.开展帮扶活动,打造帮扶品牌。为充分发挥中心“救济急难、拾遗补缺”的独特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帮扶活动,有力打造了惠民帮扶品牌。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惠民帮扶送温暖”活动。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户、低保户、残疾人、离退休困难老干部等,共慰问440人,慰问总金额13.05万元。二是开展“惠民帮困助学活动”。7月5日至8月25日,县惠民帮扶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惠民帮困助学活动”。资助在开江中学、任市中学、开江职业中学、普安中学和讲治中学就读高中并考上大学本科的贫困新生,共资助15名贫困新生,为每名贫困大学新生打卡直发2000元资助金,资助总金额3万元。
5.实施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效。为我县如期顺利脱贫“摘帽”,我中心充分发挥“救济急难、拾遗补缺”的独特作用,共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63人次,帮扶金额3.88万元。我中心认真落实“5+2”帮扶责任,帮扶沙坝场乡14户贫困户,为他们送去0.66万元的帮扶资金,资助物质价值1330元,为沙坝场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
6.强化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5月,县惠民帮扶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中心与入驻窗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责任书要求全体干部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苗头,以抓作风改政风持续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机构设置
其他事业单位1个。帮扶中心设有一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3.78万元。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19万元,占93.78%。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万元,占23.31%;项目支出117.93万元,占76.69%。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本年收入合计1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19万元,占93.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19万元,占93.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万元,占3.23%;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2.99万元,占1.9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务软件购置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