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2月,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县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生育保险;负责县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本级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医疗费管理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实有编制数27人,在职职工23人。内设七股一室办公室、基金财务股、城镇居民医保审核股、城镇职工医保审核股、监督检查股、综合业务股、异地就医股、信息股。
二、县医保局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额为 252.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2.48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73.82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5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4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73.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工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为经济社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及社保经办机构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 医保局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 0.0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支出0.08万元。
附件:县医保局2018年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