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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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财务内审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下发开江县的1435个图斑反映出的六大类问题,我局编制整改工作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县政府领导要求,力争11月底前整改到位率达90%,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艰难、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31宗、面积4025.45亩、金额55288.75万元,整改到位率分别为57.71%、84.96%、90.06%。

2.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一是拟定了全县2017年用地报征计划。二是筹措资金740.85万元,及时解缴了开江县2016年第1批、第2批、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开江县2016年第1批、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三是编制了开江县双河口农贸市场东侧12米规划道路、开江中学实验学校扩建用地、金山寺4A级旅游景区等11个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四是拟定了《开江县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货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草拟稿)》。五是做好全县集体土地上26个拆迁项目的房屋超期过渡费核算和请示工作。

3.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一是挂牌出让土地6宗、协议出让土地1宗,总面积302.06亩,成交总价款26560.13万元;划拨土地8宗,面积219.57亩,划拨价款7731.83万元;追收以前年度土地价款3540万元。二是处理巡查系统预警信息40条、面积215.6公顷。三是科学编制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17年拟供地55.11公顷。

4.规划耕保和土地整理工作

(1)规划耕保工作

一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已报部审核通过,待省级确认审批。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个、基本农田保护片194个、基本农田保护块5263个,已划定图斑数25276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座,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030.72公顷,大于市级下达的保护任务多划180.59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8.7等。二是完成县级及中心城区所辖乡镇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成果已通过市局初验,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其他乡镇成果资料已报市国土资源局核查。三是完成了任市、甘棠、普安双挂钩项目的终验工作。四是积极为全县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制作、出具规划审查图件。

(2)土地整理工作

①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市投资开江县宝石乡宝石社区、复兴寺村、红岩坝村、雁鹅坝村土地整理项目和2014年洪灾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市投资开江县靖安乡伏龙寺村、响滩桥村、青沙村、高洞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确定招投标代理机构。三是省投资开江县沙坝乡黑沟村、丁家山村、蔡家坝村、石垭口村、沙坝场社区土地整理项目已竣工,正完善决算资料。

②项目验收情况。省投资开江县广福镇兰草沟村、冉家垭口村、皇城坝村、兰家塝村、马家塝村(广福社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建设规模14018.22亩,县级实际总投资1971.0881万元,新增耕地4309.88亩。

③项目审计情况。一是已审计未终验项目共计6个,目前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或验收,正按市局审查意见完善资料。二是已竣工正在审计项目共计4个。

④项目储备情况。一是省国土资源厅优选省投项目共计2个,即开江县新太乡、八庙镇土地整理项目。二是已入库项目2个,即开江县永兴镇、甘棠镇土地整理项目。

⑤土地整治精品工程。今年,我县土地整治精品工程为市投资开江县宝石镇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已竣工。

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507.74亩,系2016年度市投资开江县宝石乡宝石社区、复兴寺村、红岩坝村、雁鹅坝村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已竣工并完成网上备案。

5.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开展了新农商、开江中学实验学校扩建等22个项目征地工作,涉及面积713.05亩,征地补偿费3552.71万元,且已全部补偿到位。二是开展了达开快速通道、新农商、健康家电产业园等20个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已签订协议218户,拆迁面积753480.6平方米,已支付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8269.75万元。三是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了失地农民2455人农转城指标,涉及社保费用(统筹部分)9872.34万元,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了2014年8月18日前失地农民社保挂账资金2017年度清欠的12975.60万元,并严格执行“分年度参保”政策,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送443人到龄失地农民社保费用(统筹部分)2195.72万元。四是妥善处理了20余件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信访事项。

6.矿政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了我县合法矿山201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二是完成了我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建设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复后实施。三是办理煤矿延续登记2宗,公开拍卖出让非煤矿山1宗,变更登记非煤矿山2宗,收取采矿权价款246.116万元。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关闭开江县菜籽河煤矿,采矿许可证注销文件已上报省厅。

7.地灾防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责任状》要求,做到了6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压实岗位责任。二是强化预案,完善防灾体系。三是强化排查,摸清隐患家底。四是强化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强化宣传,普及防灾常识。六是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截至目前,共锁定隐患点232处,威胁2668户9532人;完成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查除险工程;组织防灾培训40场,共计1500余人参与。无重大灾险情况出现,无人员伤亡发生。

8.不动产登记工作

1-11月,共办理各类登记共5905宗,其中证书2026宗、证明3713册、注销抵押登记166宗。

9.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信访问题排查,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78人次,化解信访案件36件,其中各级信访部门交办件12件,网上信访8件,其他来信来访16件;受理市局“12336”办公室交办件7件,均已办结。

10.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制定了《2017年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和片区监管责任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土地、矿山动态巡查271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发现并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64起。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砂场、砖瓦企业、采石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窑,炸封非法小煤窑8口,捣毁矿车11台及部分阳山设施,拆除轻轨17条。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点》。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1-11月,进行干部集中廉政谈话4次,诫勉谈话2次。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警示教育,大力巩固和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共开展宣传、警示教育6次,中心组学习10次,廉政专题学习教育5次。

二、部门概况

行政单位一个国土局机关,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派出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1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开江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4184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2.25万元,占8.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36.11万元,占91.13%。

2017年开江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4073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06万元,占2.07%;项目支出39891万元,占97.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41848.36万元、40735.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462.34万元,支出增加31868.07万元,增长3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04.66万元,下降46.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8万元,占3.82%;医疗卫生支出40.08万元,占1.54%;住房保障支出59.57万元,占2.2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00.03万元,占92.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281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行政运行(款):支出决算为235.22万元,完成预算134.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工资晋升档次。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一般行政事务(款):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整治(款):支出决算为161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质灾害防治(款):支出决算为10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事业运行(款):支出决算为40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款):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7.268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6.79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预算8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6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37.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所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汛期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19万元,下降75.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只保留了省厅配置的国土资源管理所用于国土违法动态巡查和地质灾害汛期巡查的摩托车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6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8.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963.3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7万元,比2016年减少118.15万元,下降60.65%,原因是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未纳入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备采购、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4.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00万元,覆盖率达到3.76%。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暂未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国土

               

2017年国土局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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