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企业及机关事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缴费基数申报,征集计划的制定;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相应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相应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工作;负责参保单位登记证年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资料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退费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的资料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调整等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116人,完成目标任务27400人的10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2079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000万元的104%。
我县283个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参保人员9620人,完成目标任务9522人的101%,征收基金1858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660万元的119%。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365人,完成目标任务11244人的110%,工伤基金征缴收入5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60万元的104%。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69人,完成目标任务4451的109%,基金征缴收入7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7万元的100%。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20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000人的102%,基金征缴收入40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50万元的164%。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80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800万元的101%。
社会化管理:城镇企业退休人员达26341人(含代发森工56人),拨付离退休费47681万元,社会化发放100%。死亡141人,拨付丧葬、抚恤金648万元;工亡待遇支付551万元,工伤待遇支付1282万元。已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3520万元,发放率100%。
二、部门概况
县社保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开江编委【2012】70号文件规定,核定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社保局)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设置为六股一室(统筹股、征收股、退管股、稽核股、工伤生育股、财务股、办公室)。因我县“五险合一”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开江编委【2016】19号文件调整编制数为42名,领导职数配置需一正三副,股室设置需九股一室(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征缴股、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股、审计稽核股、工伤保险股、基金财务股、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股、信息统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 3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1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372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在职人员减少2名。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 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在职人员减少2名。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8万元,下降4.83%。
(图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万元,下降9.75%。
(图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万元,占88.88%;医疗卫生支出16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6.29%。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08(款)03(项): 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
4.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社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4万元,比2016年减少9.88万元,下降23.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社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社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类)08(款)03(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1(款)09(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社保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