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