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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的起草说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1-06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其中2025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我办草拟了《开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1号令)第二十八条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号公告)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起草依据。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办结合我县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延长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的规定起草了《开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初稿,先后征求了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一办六组”和相关部门意见,均无修改意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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