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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B)函(开市监函〔2024〕67号)

来源: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2     点击数: 人次

​邓辉洪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府院”“府检”联动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1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府院”“府检”的沟通与协作

开江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建立密切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联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为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提供了法治保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制办会签《关于对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意见》,明确对负有食品安全等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方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系渠道,邀请县纪委、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纪衔接”暨“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互促,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协同执法力度

2023年以来,县市监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开展联合检查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90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案件2件,联合执法行动2次。县检察院加强摸排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立案办理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近年来,我县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1件,起诉3人。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全县的重点餐饮单位、生猪屠宰企业、现制现售水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一步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切实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坚持食品安全抽检靶向性作用

食用农产品方面,县农业农村局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对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达到1.8批次每千人,县级监测抽检总任务达610批次。目前,已完成抽检172个样品,共检测42个参数,合格率达100%。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抽检工作,迎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1次,共计抽检样品37批次,着重对水产品、畜禽产品、蔬菜、茶叶等主要农产品进行监测抽样,所有抽检样品经检测均合格。2022年开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顺利完成了复查换证工作,取得了CATL和CMA双认证证书,共认证种植业产品、畜禽水产品和产地环境3大类129个参数,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扎实的技术支撑。食品生产流通方面,县市监局全面完成各级食品安全抽检准备工作,制定下发《2024年开江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400批次,抽检任务计划及完成情况实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开展后处置工作,核查处置率确保100%,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将加强协作,在食安委的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进行创新和探索,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全方位全领域守护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强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好食品安全源头管控,严厉打击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 食品生产流通股  王彦植  147266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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