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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86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开市监函〔2024〕55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02     点击数: 人次

​刘建东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第08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联动,打破流动摊贩监管困境

县市监局联合街道办及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流动摊贩进行拉网式排查,会同各乡镇、街道办对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办理有登记卡,是否设有“三防”设施,是否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加工制作的食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其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防护设备齐全、器具洗消到位、食品安全合格。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增加宣传车辆和宣传频次。采取进社区、学校送发宣传单进行资料宣传,通过学校要求学生不在超区域等违法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购买食品。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大对违法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的处罚力度。通过与各部门合力检查,规范校园周边摊贩共计291家。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压紧压实责任

我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制定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校园周边食品、“三小”食品的抽检工作。坚持抽检紧贴监管实际、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动态补位、日常监管与靶向抽检有机结合、“你点我检”与延伸性监测赋能增效,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长期稳定向好。截至目前,县市监局配合国、省、市完成抽检146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同时,开展“两节”抽检、“你点我检”、春节校园专项抽检以及网络餐饮监管抽检,共完成抽检任务117批次,均合格。

三、及时公布检验信息,履行透明监管职责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遵循“时、度、效”原则,及时稳妥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同时加强敏感信息公布的审核把关。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严格按照总局统一格式和要求,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风险解读。对抽检结果及时在开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后,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公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照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要求,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

四、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针对食品安全意识较弱的学生群体,为进一步树立中小学生正确的食品消费观,针对“五毛食品”消费对象的特殊性,以未成年人的正确消费观念教育和食品安全常识为突破口,在开展逐户排查的同时,采取与教育部门联合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五毛食品”危害的宣教活动。督促学校利用课间对学校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避免“五毛食品”的危害和影响。同时还结合“阳光问廉”节目曝光的网络餐饮乱象,对入网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发布外卖食品消费警示,强化消费者外卖餐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通过市场机制倒逼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推行“食安封签”,实现外卖餐食在配送过程中无损坏,无接触,保障外卖餐食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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