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开自然资函〔2023〕268号)
杨吉平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域内非本乡镇户籍人员在本乡镇集镇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原址改建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议》(第18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22年4月18日下午,县政府相关领导在县政府二楼第四会议室,主持召开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专题会,根据会议要求,对无法维修加固且符合规划许可的D级危房,经所在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批后,在原地址、原面积改建。改建不得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巳纳入保护的古(木)屋,原则上只能按规定进行保护性修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按照该会议精神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