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四个一”扎实推进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提升
一是高标准画好一张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构建镇—村—组三级组织架构,班子成员为挂包村社的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驻村干部督促指导责任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村组负责具体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其他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对包片划区内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是高质量办好一件事。通过微信、院坝会、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平台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生态环保法律知识80余次;对个别重点企业进行2次大规模现场宣传,指导其完善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结合“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收集群众环保问题195条,截至目前,我镇已办结191条群众举报,回访满意率达97.9%以上。
三是全方位凝聚一股力。组织执法人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共同开展督察,保证每周不少于1次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突击检查,建立《村(社区)城乡环境治理整改台账》,实行“销账”式管理,组织200余名保洁人员开展公共区域整治,清扫道路广场、清理河道沟渠;发动1000余人次群众参与清理房前堆码、整理家具农具、拆除路边竹架、规范鸡鸭围挡等。
四是严要求守住一把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村社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城乡环境整治办和办公室负责督查与考核各村(社区)的工作实效,实施“日常专项”考核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将评比结果在全镇通报,明确奖惩制度;镇纪委不定期对辖区各村(社区)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环境整治不到位、环保宣传不力等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履职到位。